一、我于06年开始工作,07年4月购房,因为所在单位规定只有工作满一年后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所以我父亲去做的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合同中写的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 二、由于住房公积金办理是需要房子抵押的,这样房产证就不能办了,我父母后来跟我说的操作办法是:拿我父亲的同事的公积金作为抵押,给我父亲办公积金贷款
我现在在北京上班,这边公司给我上的住房公积金,我现在想在河北老家买房,是不是能用这住房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呢?
两年前我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使用了了一个同事的房产证做抵押,可是现在同事要卖房子,需要房产证,怎么个手续才能把房产证要回来呢?可不可以使用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呢?不知道整个手续,我该先干什么?
试用期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怎么申请呢? 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打错了
我买了一套三居室,是联建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出让性质。双方签订了合同,我已经付了大部分房款,可还没有拿到证件。我可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应该具备什么手续?
各位律师好!请问:正处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状态下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可以拿另一套外省的房子外省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暂时去换一下,将房产证上只有老公名字的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暂时赎出来,以便去办理加名手续吗?加名之后再将房产证换回来。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