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潞安职工,自2006年开始,国家对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自06年开始一直申报住房,都是以棚户区报名的,一直没有解决。09年开始潞安矿务局后勤中心对住房进行摸底报名。10月下来通知,我们只能以无房户条件对待,以商品房价格购买,可是在交房款中,房款单上的公章是沉陷区的公章。我想问一下,我们棚户区要以什么条件来购房?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
▲ 关于城市棚户区拆迁疑难问题,请求协助我,点化我如何解决?
我家于2004年买房,我们建房是因为为了尽我一个父亲的责任,给儿女和我晚年能够安居乐业。我是知识青年下放,全家五口人都是失业人员,生活无任何来源,靠的是房屋出租,维持生计。由于子女太多。我们有私房一栋在堤下街127号,由于房屋破旧,经房产局社区规划局同意重建后,按政府的要求同意建两层半,建成后经房地局验收,使用面积
我家有99年区规划局给我批复的一个临时建筑准建证 面积62.16平方米 用途是库房(铁建筑)现在要动迁了,我可以还要库房吗? 没有房证 就一个临时准建证啊 还是区里批的
我与父母同住一院。棚户区改造我家可以要两套房子。我外出打工,父亲把拆迁协议签了,只要了一套。拿了一部分补偿款。年底我回来时才知道的这种情况。我本身是下岗职工确实没有房。现在只是想有个地方住。这种情况协议可以重签退款吗,拆迁办不给改签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吗。我没有住房可查实的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我老公的爸爸妈妈早年以离婚,离婚时把房子一为二,其中一个20平的房屋归老公爸爸,但离婚协议说老公爸爸的那部分房产支付给儿子的各种费用。现在棚户区回迁 ,老公的爸爸同意把他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老公的妈妈也同意把她那部分房产给儿子。请问,政策对这样的房屋有什么政策,这属于个人有两套住房不?那第二套住房怎么算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
我购买过住房,并且享受过单位的补贴,离婚后房屋归前妻所有,已办理房产过户。现在的妻子没买过房子,没享受过单位的住房补贴,且在单位棚户区内有住房(承租),我们结过婚了,请教一下她属不属于棚户区安置对象,能不能购买棚户区安置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