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我母亲丧偶后再婚,再婚后我继父(也系再婚)单位分给了他们一套公租房,承租人是我继父。婚后2000年我继父病逝,我母亲因是该房的唯一居共居人,依法同我继父单位签订了承租合同。2004年,继父单位房改,按规定将该房按成本价卖给了我母亲(但使用了我继父的工龄优惠),并发给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我母亲想确定该
奶奶过世,她有三个儿子,她立了一份遗嘱,还有录音,说的是他名下的私产房归我家(即二儿子),公产房归三儿子家,现在老大很不服气,但他是有一套房子的,老人的意思是家里出钱买的 三个儿子一人一套房子,请问下 这个问题怎么办呢?那份提及公产房和私产房的遗嘱有效吗? 谢谢! 大儿子家的房子也是奶奶生前为其出资
再婚的时候,女方有一套直管公房,结婚后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如果离婚是否需要分割?公证处对公产房给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婚后购房,老公账号首付,贷款老公账号自动转账,房产证上只写了老公的名字,老婆工资全用来家用。现咨询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老婆有份没有?
父亲的公产房,10年前家里私自定协议,分给三个儿子,我觉得不受法律保护,公产房承租人无权处置,我身为儿子,能否起诉合同无效?胜诉权有几成?
我父母现居住的企业产的承租人是爷爷的名字,但是爷爷已经过世奶奶健在但户口不在此,该房子户口本上只有我家三口和我三伯,父亲的其他兄弟姐妹的户口均不在此。国家对此的规定是否是只要户籍内成员没有意义就可以变更承租人?但是天津市2007年出台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2007修订版)及补充规定中提到需要承
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房主称该房子是某中央机关分配给职工的房子,房主和单位只签有房屋租赁合同,当然没终止时间,但是产权归单位,房主每月需要向单位缴纳房屋租金100元左右(有缴纳证明)。房主可以将这个承租权转让给我(就是购一套房子的钱),如果我不去办理产权,那么可以一直租下去并卖给下一家,但是我也可以凭借
承租人是婆婆已过世我 老公有兄妹四人我们结婚时就和公婆住在一个单元里我们住小间婆婆住大间我老公的哥哥嫂子侄子户口也在我们这里但哥哥姐姐妹妹都有独立住房就我老公没有独立住房我两人已下岗请问这套39平米公产房该如何继承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后再婚,后育有一子,10年前又离婚,所育之子归女方抚养。后我父亲购一处公产房,承租人为父亲,我和父亲的户口在这,无他人,一直生活到去年父亲去世,中间父亲没有再婚,请问现在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有主张承租的权力吗?还是就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