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旧房改造工程的规定和补偿,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国家拨下一笔资金针对一国有农场实行旧房改造工程。 该农场的居民居住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使用权。是否有补偿金呢? 现在安置房没有建好的情况下,具体的方案没有落实通过,补偿款没有落实,就让这些居民搬离,并开始收取这些居民的定钱及首付款,是否合理? 该农场的居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我们家的私房从来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根据物权法和行政法规,没有登记的不动产不发生物权效力,可是到现在都没有确权,私房改造要求有产权登记的房屋才可以改造,到现在有关部门不退还,。
我们今年买的二手房,关于暖气合同上只写明暖气费用结清,但是今年我们去交取暖费,却被告知去年这栋楼的暖气改造已经完成,我们买的这个房子的暖气没参加改造,请问卖方要承担因为没改造暖气而产生的后果吗
您好,我们是位于 山西省大同市 南郊区周家店村的 村民, 最近 开发商 联合 乡政府 村委会 要 对 我们 村 进行 拆迁, 属于纯粹的 开发商 拆迁,拆迁以后的房子 全部 对外出售, 现在 村委会 贴出 公告 要求 11月15号 之前 自行拆迁, 不安置 不 补偿 只给 每个月 200-500 临时租房 费用, 我想问下 要是 15号 以后 我们
06年的时候我妈妈将我名下的一所宅基地以低价卖给了本村的一个村民,宅基地证已经给她拿走了,但是一直不能过户,村里准备改造了,我觉得我妈妈当初的做法是错误的,想取回宅基地,但是他和我们签了一份转让协议,那个人竟然将协议拿去经济联社盖了个公章证明她是本村村民,并没有公证。现在我那块地已经给她改建了4层,到
我家在吉林省德惠市,因07年棚户区改造平房被拆迁,回迁200平方米门市越层楼,但我家签完合同之后,开发商又擅自把该地方重复卖给两家(同一个地方卖给3户)。其中,第二家已经被调到别的地方的门市楼;第三家因拆迁时开发商亲手把他家老人打成重伤害,就把我家门市楼赔偿给他家了,据说又赔偿85万元现金。至今,我家没得到
我家在吉林省德惠市,因07年棚户区改造平房被拆迁,回迁200平方米门市越层楼,但我家签完合同之后,开发商又擅自把该地方重复卖给两家(同一个地方卖给3户)。其中,第二家已经被调到别的地方的门市楼;第三家因拆迁时开发商亲手把他家老人打成重伤害,就把我家门市楼赔偿给他家了,据说又赔偿85万元现金。至今,我家没得到
我是农村低保户房子80多岁了,我的房子也快塌了,民政的给了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我把房子拆了修到一半,镇长把我的危房补助资金给去了。给了一些把房子盖了好几年的人。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