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成年后,母亲再婚,母亲和继父一起居住在儿子和母亲共同所有的房子里(产权证上只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户主为儿子。儿子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儿子和继父算不算继承法中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不是,该怎么做,才算是?
1.扭曲事实,隐藏真相?2.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形成的书面证据?3.
1.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在讲述事实的过程中,陈述的事实与实际的事实不符,故意篡改事件发生的时间.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该付什么责任,哪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2.具体到哪一类或哪些书面证据才能有力的证明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的关系?
遗嘱的见证人,在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见证人,在继承法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三款,(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遗嘱中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问题补充:是指遗嘱中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有立遗嘱人的继承人(不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就是所有的继
遗嘱的见证人,在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见证人,在继承法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三款,(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指遗嘱中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问题补充:是指遗嘱中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有立遗嘱人的继承人(不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就是所有的继
如果再婚时,继子已25岁,有工作,住一起3-4年,后结婚搬出,还叫有扶养的继子吗?可以法定继承我的财产吗?如果没遗嘱。
女方带一15岁小孩(法院判给前夫扶养,实际与女方一起生活:一直住校)再婚,领取结婚证三个月男方去逝,这小孩和继父能形成扶养关系吗?
再婚老人,一方死亡,财产改如何继承,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何种关系?
目前,男方83岁,有退休金、住房是老太的,但老头花了2万元装修,随后老太又拿此房和自己儿子的房子互换了,有亲生子3个,都已成家立业。女方65岁,无经济来源,有亲生子女2个,也都已成家立业。现在,老两口独立生活,不跟子女一起住。双方儿女平日和过节回去看我老人,老太的女儿因住的比较近,老太腿走不了路时女儿偶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