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江市农村有一处房屋,建造的时候是按照宅基证建造的。但是由于我们常年不在家,我家和东隔壁邻居的房屋之间有两米的弄堂,是共用的。但是在六年前,我家东隔壁的邻居在他家房屋前面的水泥场地上建造两间平房(未审批)做为厨房,平房的西墙和我房屋的东墙南北成一直线,从宅基证上看,那个弄堂的面积也是我家的,(我们这边是这么规定的,因为是面朝南的房子,从房屋往南直线延伸的面积都是属于本家的),我觉得他是非法占用了我家的土地,几次要求他家拆除,不但不答应,还说我家的房屋建在了他家的土地上,后来经居委会调解,他家和我母亲定了一纸使用权协议(以他家平房西墙为界,往西归我家使用,往东归他家使用)。现在我准备房屋翻建,想维护我的权益,要回属于我的土地,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婚前,我和丈夫住在丈夫父母买的房子。婚后,我建议丈夫买房子。于是,丈夫向婆婆借了首付款(事后他说不用我们还),用我的工资进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口我的工资还贷,但是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如果婚姻有变,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我租住屋的房东奶奶的事情。 奶奶原是湖南湘乡人,婚后随丈夫将户口迁到了长沙。奶奶出生后不久就父母双亡,在外婆和舅舅的照顾下长大。,舅舅原本想将奶奶的户口迁到自己家中,好抚养其长大,但因当时正处于政治局势比较紧张的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初,)舅舅怕自己年轻气盛容易放错误到时候会连累奶奶,所以后来让奶
我和姐姐姐妹两个合买了一套房,用的是姐姐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出资和还贷是我们两人共同负担,产权证上也是两人名字。 想咨询一下,这套房产的产权最终的归属,听人说法律上归公积金贷款人。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婚后父母出资为我购买房产一处,房产证写我个人名字,最近闹离婚,我想咨询一下新的婚姻法此房产我的配偶有权分割没有,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农村老家旧宅拆除重建,现拆除完毕准备重建时,邻居A某说我家原居室占用到他家的土地,强迫我们后退几米,让出他家的土地。为此双方引起严重纠纷。关于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现谁也说不清,请问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我应该采用哪些途径维护的我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所有权人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靠子女抚养,其土地承包出去。土地所有权人去世后,在没有重新划分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土地所有权归谁?原土地承包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其承包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用是否由原所有权人的继承人享有?
我家在湖北农村,房子后门外有一块空地,准备做房子,但是村里有一家人说我家后门外的空地有一部分30年前是他家的菜地,还说有9米宽,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地是他家的,更加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地的面积有多大,因为时间太久远,是上一辈人的事情了。所以他家不让我家做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情况通过法律途径应该如
我爷爷奶奶年近八十,考虑到身后事,打算将老屋拆了重新建房。老人膝下就我大伯和我爸两个儿子。大伯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城镇户口。如果两家共同出资重建新楼,请问,房产证上户主名字可否写上我父亲的名字?如果按照法规我爸不能上户主名字,可否有其他途径保障两家利益在以后不会发生纠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