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学生期中考试的时候用手机作弊被监考老师抓到,没有什么过激言辞,但是没有给监考老师手机,监考老师给学校年级主任说了,刚开始学生没承认,后来承认了。班主任让回家反省,也没给说反省多长时间,打电话问班主任她也不说,这都快一个星期了,学生在家里也反省了认识到错误了,请问班主任有权利这样做吗?年级主任有权
一次晚上和同学不假外出,我偷的学校的请假条,还盖的公章。回学校后,在操场上被学校领导捉住,然后要我和同学回去反省,现在说以谈恋爱为原因,要必须开除一个,请问学校能这样做吗?谢谢
具体如下:我是江苏省徐州地区的一位家长,孩子是1996年11月出生,今年9月开学上高中一年级,因为差了几分,还拿了1万多元钱的择校费。现在孩子在校和同学打架,也没什么严重后果,但学校研究要开除学生,1万元的择校费也不退。我想问问一下,孩子在校关于高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打架能否直接开除,有没有这方面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