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马葫芦的井盖,导致小孩落入下水道溺死,这个偷盗贼是否应该为这个死亡付刑事责任吗?
偷盗绿化带中的下水井井盖,导致井口暴露,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小孩不慎落入下水井中,不救,溺死。 这个偷盗井盖的人,是否应该为这个小孩死亡负刑事责任吗? 这个人的罪名仅仅是偷盗罪吗?这种行为能判死刑吗?小孩的家长可以向这个偷盗者,要经济赔偿吗? 还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为小孩死亡负责吗?
问题:1.陈某是否负刑事责任,如果负刑事责任应该顶什么罪、如何处罚? 2.陈某的
陈某(15周岁),一天在和女友小王一起时,小王不愿接听前男友杨某打来的电话,便将电话给陈某接,通话中两人发生争吵,并约定地点解决此事。陈某随后小王说明天叫人去揍他。小王提醒明天叫个人一起去解决此事。次日,陈某带了刀,并叫了其表哥一起到了约定的地点,杨某也交了朋友小毛到现场。双方立即发生争吵和打斗,打斗过程
劳动监察已对单位下达指令,要求限期支付给我工资9500元、补缴两年的社保。但是单位不予理睬,始终不给支付任何款项,现在期限已到。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单位有很多货物、汽车、设备以及土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各位律师好 帮朋友问个问题 女方去男方家应聘 女方要走 男方提出没谈完的意见不想让女方走 女方心虚开门就喊救命 男方被激怒把女方拽回来开始激论 女方认错并提出要走 男方承诺让女方走 并和女方约定好了时间 男方提出买两瓶酒喝完就走 女方有点害怕男方过格说买一瓶吧 男方买酒时因为家中有贵重物品怕女方拿走便反锁了门
如果有人故意在夜间设伏用弩对人进行人身伤害,伤害不是很严重,这在法律上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月27日早5时30分,姚先生像往常一样从住宅小区单元出来,去往市场,在楼栋前方看见电动三轮车相向驶来,由于天很黑,让车灯一晃,只看清电动三轮车上有两个包裹非常严实的人,过去以后,相隔三四米车上的人用弩向姚先生的背部射击,并迅速逃离,至姚先生背部受伤,姚先生因生意与人有些纠葛,怀疑是雇凶杀人。
我是一家国企的职工,公司的一把手贪污使企业亏损严重,我了使企业能够生存,我多次和他建议降低外协单位和内部承包部门产品价格,他都用各种借口拒绝。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提出由我对部分产品供货,价格远低于其他外协单位价格,降低公司成本。我把所得的利润大部分都送给了一把手,其数额巨大,我在此时是否触犯刑法的行
养老院护工为了报复养老院院长,杀害居住在养老院中的老人,那这个院长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这个养老院院长,欠发这个护工的工资,由此,护工就恨上养老院院长,为了报复这个养老院院长,在晚上,用砖头挨个拍打这个在养老院中居住的老人,造成八人死亡,八人重伤。护工后来被判死刑。 问问这个养老院院长在这个事件中是否有责任?对于这些老人的死和伤,养老院院长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吗?
我家下水道漏水殃及楼下,交房未满5年,是否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是否有责任?我家楼下住户反映
我家下水道漏水殃及楼下,交房未满5年,是否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物业是否有责任?我家楼下住户反映,我家卫生间下水道漏水,导致他家卫生间被泡。经查看确系我家下水道支管(非主管道)漏水所致。该管道是开发商交房时就配备的,装修时并未改动,目前据交房不到5年,我认为应该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但是我们楼盘开发商是个小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