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单位司机受货主委托到我司码头提货,由我司电吊司机和工人负责装货。在提货过程中司机私自上车违章指挥造成第二脚趾挤掉,十级伤残。现司机要求我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工伤伤残赔偿费。请不吝施教。
现公司不想给我工伤赔偿想私下民事赔偿,这两种赔偿有什么不同?我记得工伤赔偿后如果身体发生病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那民事赔偿是不是一次了清,以后出现任何问题,公司可以不管?
我爸在易工地做事,锯木板的时候被飞起的钉子扎到眼睛,被送医院治疗,医药费是他老板出的钱,治疗之后出院回家治疗,在家休养的时候病情发生变化,比以前严重了,我爸打电话给老板,老板说他不管了,公司也不管,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2009.5.31工伤入院,2010.3.31日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以前签过两次合同),现工作了8年,医疗期:2011.5.27,鉴定为七级,现在公司说辞退我,请问有什么赔偿,工伤的我们已经知道,是不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没有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有赔偿?怎么计算
我父亲2010年评为工伤二级。2011年10月去逝。2011年新的工伤赔偿标准出台了。请问我父亲应按新的工伤赔偿标准获得赔偿,还是过去的工伤标准?新旧工伤标准的执行是按死亡时间定,还是鉴定时间定?期待回复!
我的右手食指第一关节在今年十月份被电锯锯伤,骨头打碎了,与第二关节接触面只有两毫米宽,采用缝合手术,虽然保留了外观但是医生说康复之后不能弯曲 ,在今后工作中可能再次骨折,请问这属于几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