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从小在村里长大,出来工作谈了男朋友,我未婚生了小孩,后来我和男友分手了,在2010年我把小孩带回家。就在这年村里分田分红都没有我的那一份了,现村里土地被征用,村干部说我已经有小孩了,不能参与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请问这种说法对吗?难道就因为未婚生育,所以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权力被取消吗?如果我仍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法律可以参考?
我是否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我是1997年中技毕业的,毕业那年我们向县劳动局交了3000元钱把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县劳动局推荐我去县第二建筑公司工作,公司安排我到工地跟瓦工做小工,4个月后我自己找了一个挂靠该公司的工地学技术员。2000年1月我托关系找公司领导,公司才跟我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到2001年3月就
在校大学生是否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有没有此类相关法律法规?
在校大学生是否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比如宅基地权利)?有没有此类相关法律法规?
我属于在村里居住的中专毕业生,土地承包是有我的承包地,我是土地30年不变后才变为非农的,在村里一直居住到现在,05年被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的是聘任合同,合同有效期内才有保险等福利。工资不高,而且从长远来说变数很多。 现在村里不承认我的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我又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福利,我认为不合
已婚妇女在男方被取消分配资格,在女方已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该怎么申诉
我是个农民,2008年嫁人,在2008年在男方分配的2000元,我的户口一直留在娘家,后男方对上知道我户口未过来,2000元要收回还没执行,在2009年已取消我的分配资格,2010年我娘家征田,补偿款有27600元每人,而我只有3000,提起上诉,已被驳回,请问我在男方没有分配任何天山水土,在女方已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请问我
我们是95年自主搬迁到*州现居住地,当时依照村委书记要求交纳了2000元的入户费,享受同等待遇分得口粮地及自留地(有证明信一份)。04年*州土地确权时,将我们开除在外(不在经济组织成员之内)。后来调解要求开村民代表会,村里有闹事者将会议强行终止,造成我们的表决无法通过。自此每年村中分红,今年*州的土地产权改革
我想问一下村里一出生就是非农业户,一直在村里生活居住,长大后靠在外打工生活,没有土地,是否具有能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还有一种情况,出生后是农业户口,后来是自行转非,还有政策转非的人员,他们是否具有能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