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东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我们的股权变更登记,后又将股权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善意取得),请问法院会判令工商撤销股权变更吗?
有股权转让登记 某股东投诉另一股东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她的股权 而另一股东不承认有骗取行为 登记部门在调查此案时 发现两个股东在取的公司股权时都是虚假转让 不知我说清楚没有 我能和你直接对话吗
我在去年8月承租了一个商铺准备经营眼镜的批发零售业务。我向出租人交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共计52万元。但是去工商局办理有限公司时被告知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是假的。找出租人交涉多次出租人拒不承认并借故推脱,劝我先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公司的事情他以后再给解决。如今我的店以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经营快一年了仍然没有拿到
股份合作制登记,职代会虚假,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任职决定都有代签字或仿签【非职工真实意愿】,是否虚假材料登记。2005年6月,政府有关部门以绕过民主决策认定改制无效,但工商部门一直不同意变更登记,我们一直在不间断向政府、工商投诉,请问此改制能否依法撤销,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您好!本人所在公司为国有性质,现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现我公司需要增持项目公司股份,由于控股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履行上报手续,为简化程序,打算以协议方式规定股权的增持而不经工商部门审批。请问:两种增持方式的区别有哪些?在项目公司收入与税收方面是对本公司有影响?这种方式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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