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金融公司贷款,交了一千元的申核费,他们以各种理由说我资料不齐全,说银行不给放贷,但是,我在那公司签了一份项目贷款投资管理协议书,还按了手印。协议书的内容是,我准备贷多少钱,按年利息的8%还款等,不按时还按月2%交滞纳金等这些内容,我现在贷款了,我觉得那个是骗子公司,他们又不退给我协议书,这个协议书对我以后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房产证两人贷款购得,没有结婚, 首付是我一个人付的,但是后面贷款是两人贷的,现在分手了 我想把两人名字合并一个人,怎么办理?
某人以前是公司法人,在公司以房产抵押贷款时,其为公司做担保,对担保公司签署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一份,现在法人变更,某人不做法人,还要对这个反担保协议履行责任吗?
贷款后没有多久,银行通知我已把我的债权转让不用向银行还贷了,从04年至今都没有人向我催过款。昨天突然有个叫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律师函放在我家门口,叫我联系他们。我怎么办呢?
我于2011年7月4日在建行申请了贷款,10月30日第一次划扣,因为利率太高了,现在想提前还贷,不知是否划算,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能提前还款要不要变更贷款手续,怎么变更更好?
婚后贷款所购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房产?
婚后贷款所购房屋,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归男方一方吗? 现在我能加上我的名字吗?(贷款未还清) 现在他可以私自处理这套房吗?(新司法解释好像说可以私自处理这样的房子) 非常感谢!!!
我父亲遇交通事故,现法院已判决赔偿56000元,因为我父母都是五十几岁的下岗工人,母亲刚退休,中过风,父亲还在靠帮人打打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想分几年付清,但对方不同意要求一定要一次性赔偿到位,我父母只有一套105平方的住房,房子被亲戚借去贷款了,要到明年7月到期,法院的人说要拍卖我父母
莫名其妙两次收到法院传票,说我为别人担保贷款未还, 第一次是私人的担保公司,我没理他,没有出庭。第二次是农村信用社,还未开庭。 但我根本不认识贷款人(两次的贷款人都不认识)。农村信用社和担保公司提供的证据给我看了一下:身份证复印件是假的,貌似电脑合成的。还有签名和指纹也绝对假的。 我到公安局和派出所
我在报纸上看到法院执行庭登的公告,有我的名字,后来一打电话问告诉我去找银行,我去银行找信贷主任,银行方面给我差的结果竟然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我的签名也是假的,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是我本人在该银行贷的款,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我的银行信誉是不是受到影响,银行是不是该负责任,我是不是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