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今年80岁,有4个孩子,三个女儿一个儿子(最小),父母有一套房产楼房70平米,原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2002父亲去世后,2005年经公证处公证变更为母亲和弟弟(3个姐姐放弃了父亲留给她们的房产份额)。 今年某日晚上弟弟给母亲打电话说,他想买房子并把他现房产证的名字变成他的儿子(母亲的孙子)他变成无房户,这样买房时就少交钱。母亲想他买房子是好事也就同意了他的说法(母亲认为是儿子的名字换成孙子)。 第二天上午弟弟一家三口带着母亲到公证处办理了手续,当我们知道此事后(确切地讲我们不知道办的赠与还是遗嘱,一直未见公证书)即向母亲提出疑义,不应在有生之年就将房产进行处置。母亲说:“他只说他要买房把他的名字换出来,没说别的,在公证处是让我签了好多字,我还说怎么这么麻烦,签这么多字,我也看不见,也没人跟我讲是赠与,再说我也不知道什么叫赠与,就知道他要买房,我就认为这房子变成我和孙子的名字需要我签字呢”。母亲后来回忆记得公证员是问一句:你姐姐她们同意吗?他说:她们不管,我还认为是说他买房的事不管呢。办完公证后弟弟就去外地了,母亲一直没有见到他。 三个月母亲见到他后向他要公证书和房产证,至今不给。 最近我们经多处查找才知道办的是赠与,母亲只在有生之年可以居住,母亲听很生气,说儿子骗了她。母亲26年前患高血压致脑血栓半身不遂,现血压160-170/70、还有糖尿病,心脑血管病,长期吃药。自办完公证以来,母亲天天以泪洗面,睡不好觉,想不通她儿子为什么骗她。 母亲现想要回她原应有房产,撤销赠与不知可否?应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方式才能解决,急盼答复并告知解决的办法,急需法律帮助。谢谢。
双方自愿离婚,儿子有母亲抚养。夫妻有坐落怀柔区南华园一区188号的平房十余间,现归儿在所有 ;男方有居住 权 。现在女方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房产上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也是他们婚前的房子。
我与前妻在1998年离婚,离婚时把共同财产房子赠与孩子,孩子当时10岁,房子至今没有过户,(孩子同意的)去年我们这里搬迁,以我的名义要了2套房子,现在我的前妻起诉要求撤销房子的赠与,起诉孩子,要求要回自己的一半。请问他这种要求合法吗?她能否要回房子?孩子该如何来应诉?
一九九三年形成的一份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在有公安局的文件说该公证书是由于当年的错案导致的。 请问,依据这份公安局文件,能否撤销这份公证书? 请详细说明能与不能的理由
公安机关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时,受处罚人在处罚决定书上面签了字并按了手印,但是公安机关没有给我一份处罚决定书,请问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有效,申请行政复议是否能将行政拘留撤销?
我是00年,因同学间传播几盘淫秽光盘,被向山派出所治安处罚,当时未满18岁。现在单位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民警在网上查到记录,不给开,我想问下,现在治安处罚都不在网上做记录,我是否能申请撤销网上记录,当时情节也不严重,还是未成年,是否能减轻处理。
本人刚刚结束学业进入社会,家里说要给买套房子,之前看中一套房子,她跟我说是7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然后我签了定金合同,后来发现是40年产权的商业,之前由于签合同那天是开盘那天,人非常的多,他们一直说快点选快点签,不然就没房子了,根本无暇去看合同条款,后来签了,之后的时候跟他们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发现首付要50
2005年父母出资以我和母亲的名义共同购买一个门面房。06年母亲瘫痪在床后,父母就把母亲名下的产权过户给我。这些年一直是我和我的妻子在照顾瘫痪的母亲和患有糖尿病的父亲。2010我的两个哥哥和姐姐对父母说;‘我的妻子没有工作,他们生意忙没有时间照顾母亲,他们每人每月出300钱给我妻子帮忙照顾母亲。’现在哥哥姐姐以
我通过中介购买一套房屋,但签订定金合同时,中介并未告诉我对方明年6月才能搬家,并告诉我小区有物业。付20000定金后,我们积极履行约定,打算付款,拟与卖方就付款方式达成协议。但才得知对方明年六月才能付款,该小区无物业,我们无法接受明年6月搬家,拟于对方协调,同时按照约定,我们积极履约,打算针对这一变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