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份甘肃古浪峡水泥公司被祁连山水泥集团以6405万元收购,其中有200万元的国有股增值成为580多万元,公司法人赵多国将这国有股私自配给六个所谓的高管人员人均90多万元,而赵在三年前收购时只出资300多万元而公司280名职工各参股1万元,高管并没有比其他工人多出一份钱是否能合法分这么多.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是否需要上解国库? 需上解的依据是哪一部法规? 帮帮忙, 谢谢! 例:某县国资局处置国有资产,得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没有上缴国库,将处置收益留存在国资局的账户上,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这一做法是否合规? 是否违反我国预算法及国有资产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 急盼解答........ 谢谢
厂长私下和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而没有经过职工大会。职工阻挠厂长出卖国有资产是否侵犯买主对货物的所有权,是否可以立案上告公司和职工?
我是上海立丰食品有限公司的老员工,最近看到有关凯恩股份报道,发现我们公司虽然没有上市,但也有违规行为。本来是国有企业的立丰公司,现在已经是一些高层的私人企业了。请问我身为几十年工作的老员工是否应该在资产转制过程中拿到钱,有没有认购股份的权利?
我们是澧县电影公司的职工,因多年亏损90%的职工被迫在家待岗,这次县政府将我公司唯一一块经营地盘拍卖给开发商,也不让公司参与此事项,而且已经做好了土地拍卖的前期工作。这种处置国有资产先不解决人员的安置是否合理合法?我们该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998年国有资产转资变为有限公司最近由于查出隐匿国有资产一部分,当时我们每个职工按级别认购股份,后来过几年国有股全部退出,再一次职工认购股份,现在上级部门叫我们原价退回,要恢复到原点,说国资委有红头文件规定,
我租用供销社的门面八年到期时间2011.1.20与2011.4.20日,合同上特别写有乙方优先,可是对方09年10月已变相过户他了,同年12.4日我才收到通知叫我们五日内去登记我在通知上签了(我现在就登记)我还能卖吗?现在我该怎么办?为何不是公开拍卖呢!
两人合股做生意,合股一方想私自将股份转让他人,算退股吗?可以进行公司资产清算吗?
A在2010年注册一家公司分公司(非企业法人公司,A为分公司负责人),总投资3.7万,后A将公司股份40%转让给B,B出资1.5万。并签署转股协议。协议注明退股须经合股人同意,而且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不得私自将股份转让他人。2011年A与B,再合伙投入资产5万开了一家广告店,以股份比投资,A投资3万(含现金和人工),B投资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