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公开告诉妻子他有了其他女人,心不在这个家了就离家出走,并之后趁家没人之际回家卷走了所有金银首饰、相机、房产证、户口簿等,妻子回家发现后联系他哀求他回家照料,他不再回短信也不接电话,最终本月28日晚上12点妻子短信给他,要求他回家看一下,否则就再看不到她了,凌晨1点左右,还有10日临产的妻子自杀身亡。请问,这丈夫对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构成了遗弃罪吗?
男方得脑梗后女方以对方有第三者为名起诉离婚,男方没同意,女方离开家至今已半年,期间家里的事女方一概不管,想知道如果双方都不再起诉,法院还会判吗?男方想起诉女方遗弃罪,能成立吗?如果判离,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大吗?(孩子三周岁,男方有脑梗,左侧肢体活动不便),谢谢!
妻子(公务员)还有一个月就到预产期了,丈夫(自由职业)借故去外地。妻子拨打其手机催促其回家。丈夫知情后故意关机几天,也不回家。请问这种情况,丈夫是否犯了遗弃罪? 如不属于遗弃罪,丈夫的行为,适用于哪条法律制裁?
我于2009年1月23日意外受伤,住院治疗后。在家疗养期间,后经医院复查需要置换股骨头。需要大笔医疗费用,妻子离开家并起诉离婚。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能有些什么权益,并该怎样应诉
一年前,男方离家出走,丢下我和一岁的女儿,至今下落不明,询问男方家人,他们也说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控告男方遗弃罪?如果要办理离婚,男方找不到,应该怎么办?孩子要交谁来抚养?
请问这个男的离家出走,不顾自己的儿女和老婆,他要负起什么责任?抚养费赔偿多少?他触犯了什么法律?
我的妻子有了外遇 跟别人离家出走在外面生活了半年多 我现在找见她了 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我和我妻子原来关系很好 后来因为我们贷了款做生意 我赔了 后来我就在外面赚钱 忽略了家庭 之后她有了外遇 那个男的是和我一个村的 他带上我妻子和女儿走了两次 第一次走了五天 回来了 我也没有说啥 今年正月又走了 一走就是半年多 这个男的也有家 8月31号我发现了他们 并且把我妻子和女儿带回来 这半年来我
女人因为不满意丈夫,不愿意待在丈夫的家乡,想让丈夫与她去她的娘家过日子,丢下十八个月的孩子走了,现如今五个月了,不知道人在哪里,请问这样构成遗弃罪吗?是不是可以申请离婚?
一夫妇因计划生育超生,未接受处理,超生第三胎未上户,便将残疾的已上户的第二个孩子遗弃于乡政府,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对待这种行为应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