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求中院把我起诉的诉状转交到省高院, 因为这个案件的被告和审理这案件的庭长是亲亲, 到了高院会不会他们再找熟人,把案件交到自己人手上? 请问案件是怎么分配到庭长手中的,有走后门的可能吗?
15前本人和弟弟在县城共同购买了一宗宅基地,因弟当时婚姻快将破裂,所以,在土地使用证上写了我和父亲的名字。现父亲和弟弟均已去世。且弟弟留下遗腹子小孩一直由我在抚养。可现母亲和妹妹全权想分割。我现不知从何入手。(说明的是妹妹以前上4年中专我是负责一半学费,并将她分配了工作)
老房子多年无人居住了,而且是以前分配的,现在手续都不见 了,如何能证明是自己的
我们家在农村有一间房子是以前爷爷那一辈的时候分得的,后来爷爷过世了,爸爸19岁时也就外出打工,我们家已经20多年没有回去居住过了,可能之前的手续都弄丢了。现在房子都让村里人拿来堆放杂物了,如果我们想要拿回房子,该怎么样证明呢
2000年我与父母,哥哥共同出资共建房屋,两间三层,其中一层邻街为商铺,还有后面两间层。房屋建好后,父母住邻街的三楼,哥哥住后面的2楼,商铺一间哥哥和父亲共用,一间我出租2年,父亲出租2你,余父亲出租。现在,商铺全部出租,哥哥占用余下父亲出租的三格。我不同意,要求父亲分家,应如何分配。当时出资额为父亲6万,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下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 我于09年与现任丈夫结婚,婚后置办房产,首付是我与他共同支付,装修以及家电是由我出资,他负责还贷。贷款每个月2000元。由于是重组家庭,我育有一女儿,至今仍在上大学,大学的学费以及生活费一直是我独立承担。原本家庭杂费一直由他支付,我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我家是公租房,承租人母亲名,母亲在2004年去世,房本和户主仍然是母亲名,户口本还有3弟和其子、四弟。母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母亲有4个儿子。母亲自1997年父亲去世后就一直在长子家居住,母亲房子是3弟住,现在房子拆迁,3弟没有和其他3兄弟商量自己将房子交出并已经拆完选了右安门商品房,我们不同意拆迁款应4人分应如何
我的案件由中院申请到高院处理, 因为中院的庭长和被告是亲亲关系, 现在案件到了高院,对方会不会再照关系把案件交到熟人手上, 法院的案件是如何分到庭长手中的 请大家指点!谢谢
1、其女离异后归女方,改姓易名。二十年未见,结婚都未通知其父参加婚礼。2、死者生前因精神疾病由监护人(大哥)及其二哥、姐、妹共同照顾、抚养。3、其于2011年9月26日,因交通意外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我请求中院把我起诉的诉状转交到省高院, 因为这个案件的被告和审理这案件的庭长是亲亲, 到了高院会不会他们再找熟人,把案件交到自己人手上? 请问案件是怎么分配到庭长手中的,有走后门的可能吗?
我请求中院把我起诉的诉状转交到省高院, 因为这个案件的被告和审理这案件的庭长是亲亲, 到了高院会不会他们再找熟人,把案件交到自己人手上? 请问案件是怎么分配到庭长手中的,有走后门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