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开发区2011年10月20日晚十点左右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当地一富二代张超,因为家庭雄厚的财力利用某些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和纵容称霸一方,于2011年10月20日晚十点左右在黄骅港飞扬KTV音乐会馆恶意滋事,并在飞扬音乐会馆的负责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故意一刀切断其大腿内侧动脉,然后在受害者无还手能力的情况下,张超同其他二人对受害者进行殴打,并没有主动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而且故意拖延最佳救援时间,以致受害人流血死亡,其恶劣、歹毒、毫无人性的残暴行为在当地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现在当地公(和谐)安已经立案,但是其家人动用了关系,受害者家属方没钱没关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张超的家人得意的进出各个部门,杀人者扬言:“我有钱,有关系,杀了人也没事。”
有监控录像和当班服务生的口供为证
现在凶手想花钱买凶 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叔叔和阿姨 杀我叔叔的凶手能够被判死刑么?他伙同另外两个人一起杀的我叔叔。这算不算团伙作案?
各位大律师们,你们好 我是家住上海的网友,现今想咨询一下以下这种情况如果我想起诉的话,应该以何种理由起诉?打的是民事官司吗? 昨天,邻居擅自拿了工具将我家的防盗铁栅栏门的内侧锁柄敲掉了。该邻居要求我家将此铁门拆掉,我们要求房管所(现物业)的人来拆,他说你们不拆我来拆。于是就不由分说的将锁柄敲掉了,还
请问现在国家有新规定刚满18周岁和70岁以下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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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她有一个男孩今年3岁多了,我们一年一个月没有夫妻生活了,因为我们都是在外地务工的人,2011年春节前几天我有病回老家做了手术,她对我不管不问(当时她已经回到了老家),过春节时她回到了她娘家,春节的初7她就出去打工了,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孩子打过,她没有做到一个妻子的义务和一个做母亲的责任,我现在起诉
一.公司上班时间过长,每天11.30小时,星期天8.30小时,记件无加班费. 二.公司没给买社保 三.工作的车间有毒素,我现在上班老是感到不舒服
开始办理公司时,由于不知道怎么办理,也因别人操办,办理了虚的运输公司,但在实际业务中全部是真实的拉货交易,并有车辆挂靠,将地税应缴的部分全部交清,也根据国家的政策,受票方也抵扣了税款,但确实没有给国家带来任何损失,请问这怎么量刑?
回家发现女朋友和人偷情 我一气之下就动手打了俩人 伤的不是很重 那人提出私了 拿了10万元钱给我 请问我 打人和拿钱 有没有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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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女方是口头答应可以说到要卖掉现住的按揭房子然后平分时她就死也不准,说这间房子是留给儿子一个人的,要是离婚主话儿子和房子男方什么也没有,然后她就在自家三楼跳楼,女方的一条脚可能有残废的可能性,医生说也有可能可以医好走路,请问这种情况男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吗?要是离婚男方要负什么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