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IT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在公司占有1.5%的股权,后因公司拖欠工资,我请假回家。公司把我负责的项目停止了。整个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都被拖欠了。我的工资也一样。我的股权现在还没退掉,离开公司已快一年。请问如果公司出现经济问题,我是否需要承担责备?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大股东(占公司77%股份)在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强制将其股份收购吗?(公司共3个股东,他们之间有签过协议说若有一方没有履行其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时其他股东方可依该股东的原始出价收回其股份) 谢谢
甲持有A房地产公司股权25%,乙需购买其20%的股份,但甲要求将25%的股份全部转到乙的名下,而且甲隐名持股5%跟乙单独签订一份合同。 请问: 1、因A房地产公司有80%的股权都会进行转让,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会不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倒卖? 2、能不能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处理股权转让?
本人所在公司打算要卖厂,为避免发生交易税和员工年资赔偿等费用,改为股权转让,这样就把员工年资赔偿问题搞得完全没有希望,现在我们有向公司提出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全厂员工已经联名上书给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即将被收购,关系到员工股份升值,但部分员工已在年初卖出股份,现在即将被收购,股份升值,年初卖出股份的部分员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导致现在无法办理有股份的员工的新股份,请问有升值股份的员工会不会受到影响,新公司还能不能收购成功?! 谢谢 盼尽快回复!
原来三个合伙办的公司,并且三家各持有相同的股份。现在其中一个提议某人占用60%的股份,另外两人各占20%,但是公司利润分配还是平均分配。其理由是便于收回权力,方便决策。这种问题到底是什么情况,能达到平均分配利润么,如果这样转变,持有股份低的人和之前有什么区别,能帮我分析下么。
在2002年,我和其他3个朋友各出同等资金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未注册公司。只是挂靠某家工艺品外贸公司,以它名义做)共同经营。在2004年其中一个甲撤出公司。公司给他本人一笔钱作为撤股金,只是没有书面文字。他写了一个收据现已丢失。在2006年和2008年另外两个相继离开。临走时有简易的书面文字,给了一笔钱表示撤股离开
我是公司2000年进厂的一名合同工,2004年改制后,其它84年后的正式合同工都成为了新股东,公司以我不是正式合同工为由不准我成为改制后成立的新公司的股东。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您好!本人所在公司为国有性质,现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开发一个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现我公司需要增持项目公司股份,由于控股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履行上报手续,为简化程序,打算以协议方式规定股权的增持而不经工商部门审批。请问:两种增持方式的区别有哪些?在项目公司收入与税收方面是对本公司有影响?这种方式是否合适?
某公司是私营企业,2001年由兄弟三人共同创建(创办公司之前家庭没有分家,家庭经济由老大掌管,创办时老二、老三也就没有再直接出资),公司成立后老二、老三各获得10%的股份,另外80%归老大所有( 公司成立时并没有取得验资报告),两年后由于三兄弟在经营管理理念上的分歧,致使矛盾不断升级,于是大股东老大就收回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