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熟人办公司,借了钱,过期不还,我们在违约款的计算上产生了分歧。请问根据相关规定该如何计算,借条如下:今借到A某100万元整,月息5分,一月一清,期限三个月。借款人:B某某。20XX年X月X日。现在过期1年了。这个最终还款金额该怎么计取,B某说只按本金计取月息5分,A某主张本金利息共同计取。请问那种计算方法能得到法律承认,如何更有利的主张自己的权利。
我3月份租的房子,跟另外两个人合租的,签订的半年的合同!越来约定在暑假期间房子装修,现在房东想临时装修,另外两人只住两个月,现在他们跟房东达成协议,马上就快搬走!我还是在校学生,再找房子很麻烦!而且也没那么多时间!我想问下,如果房东强行解除合约了,我该如何要求赔偿?(我的房间是每月300租的,另外我还得
我于2009-6-4租住了一平房,房租500/月,房租一季度一缴,并签有合同,2009-8-3刚交完下一季度房租1500元(10月到12月的房租),今天(2009-8-27)房东以房子另有他用为由,要求我在10日内搬家,未提赔偿事宜,此情况是否属于房东违约,我们合同中也提到,若任何一方违约,应付相应责任,但并未确定金额,能否继续租住下去,
2008年10月20日拆迁,合同定在2009年4月14日安置宅基地,2009年12月18日才拿到,违约金如何算,拆迁规定怎么写的?
我家在07年和某地供销社签订合同,租赁其一个10亩的院子,合同里写的是租期30年,租金9万,其中3万立即付清,另外的6万在2017年付清。在过去的3年中,我们已经投资30多万元用于该院的设施建设,以备进行厂房出租,但从2010年起,在尚未租出之际,由于该院子的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当地政府就说该院为闲置土地,要以“土地复
我是房东,出租门脸房,合同从2010年12月1日到2014年11月30日止。合同写明每年租金45000元,每半年交一次22500元,提前一月支付下半年租金。可承租方因买卖不好为由拒不交租,还要求解除合同。合同中写道,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续约或解约,如哪一方提前解约就是违约,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没有写明违约金的
我家在07年和某地供销社签订合同,租赁其一个10亩的院子,合同里写的是租期30年,租金9万,其中3万立即付清,另外的6万在2017年付清。在过去的3年中,我们已经投资30多万元用于该院的设施建设,以备进行厂房出租,但从2010年起,在尚未租出之际,由于该院子的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当地政府就说该院为闲置土地,要以“土地复
我家在07年和某地供销社签订合同,租赁其一个10亩的院子,合同里写的是租期30年,租金9万,其中3万立即付清,另外的6万在2017年付清。在过去的3年中,我们已经投资30多万元用于该院的设施建设,以备进行厂房出租,但从2010年起,在尚未租出之际,由于该院子的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当地政府就说该院为闲置土地,要以“土地复
您好,咨询一下。前几天看了一套房子,当时感觉不错,就交了1万元定金,而且签了购房合同,现在由于各种原因首付无法凑齐。 1、如果现在要毁约的话,定金还能要回来吗? 2、如果现在毁约的话,卖方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违约金具体怎么计算呢?
前男友于2007年3月提出分手,以借条形式写了2万元作为分手补偿给女友,约定还款日期为2010年年底。但直到2011年9月,只还给女友2千元。女友追讨数次,男均回答没钱。请问这笔钱能不能要求归还?如可以要求归还,通过哪些方式(法院起诉是否可行)能要求男方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