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村即将进行旧村改造,村里发了通告,在工程开始前任何人不得自行修建,否则将不予补偿,请问村委会的这一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我要进行修建,村委会有权进行拦阻吗?如果我不同意拆迁的话,村委会有权强制拆除吗?
2003年底,某村委会将70年代村办林场发包给我,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是否经过民主原则我也不清楚,
2003年底,某村委会将70年代村办林场发包给我,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是否经过民主原则我也不清楚,据本届村委会说没有经过民主原则。今年3月A组拿出63年县政府颁发的山林权证,认为村委会私自发包,要求村委会归还我承包的土地,镇政府也下达了“停止经营,维持现状通知书”,停止经营损失由谁承担?我承包的土地协议有效
我在2010年3月在村里分得一块荒地,当时分地的负责人并不是两委班子成员。他是生产队队长,这次分地是由书记和党支部支委委任他全部负责的 当我把这块地整出来以后,村主任要求收回此地 当时分地负责人给我签定一份土地合同“上面写有经主管同志实地考察协商同意本人请求,并以报请两委会批准,特此证明!”落款“经办人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家前面有一块民用盖房子的土地,在他们盖房子的时候已经协议好了他们房子离我们距离是6.9M当时村长和村书记都已经签了协议同意,但是当他们盖子的时候他们,他们把我们之间距离变为5.1M,总面积基本没有变,我们不肯,然后去村委会讨个说法,谁知道村委会他们说他们有权利这样做。现在我有两个问题:
我于2007年结婚,爱人是德阳农村户口,而我的户口在资阳系非农户,现在我想把我的户口从资阳迁入德阳老婆户口所在村委会,不知行不行,如何行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2008年本人在萍乡市莲花县南岭乡长埠村长家坪一山谷荒地投资近百万元建了一个小型养猪场(名称为莲花县军旺生猪养殖场,猪场地皮是向当地土地所有人租赁)。时至今日近三年时间,但前段时间一乡政府招商引资的老板看中我猪场的地皮,想在此开一个4S店,乡政府就对我下了自行拆除猪场的通知书,请问这是否合法?
1984年在农村制作宅基地的红证时候,在土地的测量时候,很多都是把祖产盖房的地方测量了,没有盖房走人的胡同就没有测量,现在村委会把这份祖产说成是村中路,有文件说个人没有了产权,我想了解是否有文件给定了,是否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就私自给定义为村中路
当地村委会理事会根据当地风俗一个代书人,两个见证人书写的继承文书是否受法律保护?
没有签字的民间行为,但由当地村民委员会理事会协调处理并由村理事会代书且有两个见证人,一个代书人的村理事会文书是否合法用受法律保护? 本人女,于1995年十月,因伯父一直未婚,经本人当地村理事会协调家人及本一致同意,将本人过继给伯父为女儿,且由村委会理事会当众由村理事代书,村理事两人见证,书写文书一式两双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