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方有有男孩,女方没有生育过。村里不给予发准生证,说要罚款,并要结扎。我想问这合理吗
我妻子生育第一胎被村,镇领导干部强行将女方架去做结扎手术,是否违法?
我叫夏某,住长丰岗集镇,有婚史曾有一女,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小孩归女方。一年后再婚与妻子李某又生一女,李某是初婚。 以下是: 我妻子李某被绑架做绝育手术事件的经过。 2010年7月15日下午三点多,由村书记周经东,村妇女主任夏帮宏等十几个人开三辆车到我家,将正在做月子的产妇李某和仅出生24天的女婴
我老婆做了结扎绝育手术6个月后,竟然宫外孕了。这算不算医疗事故,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在今年的6月份,因为计划生育的要求,我们做了结扎绝育手术。手术前,我们签了一份医院的手术风险协议,里面有包括做完手术不一定完全保证不怀孕。12月份,我妻子老感觉肚子不舒服,就去检查了,发现是宫外孕。想咨询一下,这样算不算医疗事故,医院会不会因为有了这协议,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能不能提出赔偿。
今年单位涨工资,但有一个条款是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不涨,我去年因做了流产手术休息了一个月,当时单位给我算的是病假,所以这次就不给我涨工资,我想咨询一下流产后的休息到底算什么假?单位给我算病假合不合法?
您好,我原户籍为湖北武穴,现因购房户口迁至重庆。我属于再婚,离婚时有两小孩,他们的户口也都迁至重庆跟我一起。现在的老婆是初婚,未生育过,户口是湖北武汉蔡甸区的,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能否再生育一个子女?望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