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十几亩的集体用地,村干部要违背村民意愿把土地卖掉,可以吗,如果不可以,我们该怎么办?
村干部处理问题不当,引起争地纠纷,过错在对方,派出所是否有权都拘留
去年秋天村里分地,把姜家的地分给了我家和另一家,而姜家拒不交出,并且把我家的玉米偷掰了,村里确没有任何明确的处理,接着我家种上地姜家又去给翻了,他们又去种,在地里发生争执打了起来,姜家去住院了,我们没有,现在派出所让我们承担1/5的住院费用,如果不承担就拘留,过错在他们,派出所这样做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急。农村公共用地改造是否可以被村干部,(包括照顾形式)卖给非本地村民(户口已牵出)做宅基地建私房。本
我家农村户口是独生子女的现房朝南2间。房子围墙西边原本属于公共用地是厕所20平方左右,现在国家有文件规定厕所要跟居民住房要保持距离,所以要拆。现在这地已闲置,上段时间这地被村干部卖给隔壁邻居非本地村民改造小屋,(小屋是否有标准高度)也就是我家正面围墙西边造房(跟我家出入口同方向)。现已快造好(朝西房就
6组有一荒山,61年由村干部未经决议程序,私自口头划分给7组。现企业开发并付一定的经济报酬,两村民小组因此发生荒山所属权纠纷。请问,当时村干部的口头决定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