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到原来的专科学校的本科生,由于暑假在家里改了姓名,学校老师都认识因此注册报名都是用的新的名字,但是教务处学籍档案处不允许更改,原因是怕出现冒名顶替的事件,可是我专科三年和现在专升本都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院系,学校老师可以证明根本不存在冒名顶替,现在教务处不让改,我可怎么办?求救。
我离婚三年多了,孩子判给我,今年四周多了上幼儿园中班.我准备再婚,想把孩子姓名更改了.之前有和前夫提过可他不同意.可他既不付孩子的生活费也不承担一半的学费,为了将来和未来丈夫好好生活,我要给孩子改姓名.
我离婚三年多了,孩子判给我,今年四周多了上幼儿园中班.我准备再婚,想把孩子姓名更改了.之前有和前夫提过可他不同意.可他既不付孩子的生活费也不承担一半的学费,为了将来和未来丈夫好好生活,我要给孩子改姓名.
离异后子女的姓名改了但是我一直给抚养费,今年18岁了他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原告的姓名不是我孩子的名字我是否可以拒接不应诉,改回原名字我可以应诉呢
我父母离异我也不喜欢我现在的名字,想连名带姓全改了。可户籍部门却说领了二代身份证不能改,公安部内部规定成年人改名从严基本不可能除非有重要原因,而且要所长审核总之就是不给办。但是民法通则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任何人不得干涉,户籍部门这样做等于侵犯我姓名权,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