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辖区1986——1991年期间,一农户全家外出,五年土地荒耕,也未缴纳农业税和提留款,在1991年村委会决定收回其农户家的土地经营权,而重新划分给其它农户,至2008年(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该组又没有重新确权承包) ,国家减免农业税、提留款后,他认为国家政策好了,每天还要领取粮食补贴,于是他要求村委会要回原被收回的田土,你看这种收回的土地行为是否合法?村委会该怎么处理这一历史问题?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合理。我父母已经去世,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重庆 09-09 13:02 悬赏 0 发布者:唐坤平 给我留言 回答:(0) 剩余时间: 13天21小时53分52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父亲在农村,家里有口粮地和承包的村里的土地。以前因父亲自己无法耕种土地,便以长期出租的方式租给了别人使用。现父亲去世,我和其它兄弟姐妹均不在本村,也就是说我们家在我们村里已经没有了其他人,请问一下,父亲的土地村里需要回收回去吗?国家的政策土地三十年不动,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我家里从开发区买了块地起房子,起好房子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国土局要我家签一份合同才帮我们办理,不签就不办,合同的内容是70年后国家要收回土地,土地上的一切物品均属国家所有,不予赔偿届时,大概是这么个意思。但是我家了解到附件很多人他们买地起房子并且办好了土地使用证也没有被要求签这样的合同啊,请问国土局的做法
我在本村有一个养殖场,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到现在还未到期,但是由于平改,马上要征收土地,现在我的养殖场被下发通知,要求我自行拆除,要不就要强制拆除,通知上说我土地的使用已经过期,属于违法建筑,可事实上我的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