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弄丢了东西,主管和库管也受连带责任处罚(罚款),员工当初只要求看摄像头,但是当时的摄像头是坏的,之前已经多次想上级领导提过这件事,但是上级领导一直未采取任何的行动,经过丢东西这件确确实实的事情过后,才来重新安装了新的摄像头,请问这件事情上级领导就没有任何责任?
这件事情虽说主管和库管受连带责任,但是当时打电话到公司去问这件事情是怎么处理的时候,下面反应的是摄像头是坏的,上级领导居然说摄像头只是起到个辅助作用,还说这不管摄像头的事,这难道不是在逃避责任吗?
关于合同期内辞员的问题: 我2月1日到S公司试用,3月1日正式入职,签订劳动保险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3月1日-2011年3月1日,岗位是“贸易”,S公司在市内租办公室办公,工厂本部在出口加工区,我工作地点是市内。到6月下旬,公司因为不想开展对外贸易工作想取消此岗位,于是公司要求调动我到出口加工区工作,工作内容是“生
我在一家游戏金币交易公司上班,因为前2天我私自购买公司在游戏里的金币然后卖给别人被老板发现,老板今天开除了我,并不发给我上个月的工资,工资是在每个月10号发的,还说我侵占公司财产,可是我是按照规定以高于公司2厘的价格买的,并且上班前老板也没说不准员工买公司的金币,我想问下他这样不发给我上个月的工资,是合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纺织工人,由于家里的一件电器坏了,我带去厂里修理了一下。消耗了厂里的物资。我的另一名同事把相同的物资拿出了厂外。可是厂里都给我们按偷盗开除。这样公平吗?性质一样吗
你好 我拿了公司分配给我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台数码相机,总价值大概在3000左右,但是公司压了我一个月工作也大概3000元,现在我不想去上班了,这样公司是不是可以告我。
大学毕业后,我从原来的实习单位辞职,开始了自己的创业路程,我是做发动机配件的,从2010年8月开始我就和代理公司签订了代理出口协议,一直到现在正常走了超过5个订单了,但是今年5月份有一个土耳其的新客户,之前谈的时候并没有规定任何质量条款和要求,也未签订合同,只是形式发票,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质量提出索赔1万
我与前夫于2007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书中是把房子给了男方,男方给二十万给女方(到目前还一分没给)。男女双方还另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就是房子必须让女方和孩子永久居住,以后如果出租或出售的话,钱匀归女方。请问我现在二十万可否申请要回?还有就是我们那份补充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