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运六公司赵红英超生,计生部门预拿国家法律、利益送人情,捞取个人利益、中饱私囊
新乡市新运六公司赵红英现在已经承认超生,她的相好正在为她讲情,新乡市计生部门的某些领导预拿国家法律、利益送人情,捞取个人利益、中饱私囊。
我与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签订了该公司厂房建设的人工费承包合同。合同的甲方是该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没有法定代表人字样,落款是该公司名称,没盖公司章,只有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签订合同时我只是针对其个人,并没有针对公司。工程已交付使用5年多公司没有给付剩余人工费,我想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不可以,
我怀孕三个月了,之前怀孕不到2个月的时候想辞职,女老板说你怀孕了可以一样上班,劝了我1个多小时,后来我说好吧,我先干着,真撑不住到时会提前告诉你.现在3个月了,男老板嫌上个月赔钱,要我交接工作走人,我跟公司没有签合同,但干了一年零4个多月了,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吗?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赔偿呢?
根据法律,为公司出车办事,出现交通事故是由个人解决还是由公司出面全权解决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做司机,在一次出车办事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就带受害者就医治疗。花费六千元,于十日后痊愈了,但其还要求赔偿。这件是应该由司机全权解决还是由司机个人解决?我朋友又应该根据什么给受害者赔偿?赔偿的范围根据什么决定?
我本人大三学生,现大三时期期间,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一开始说签订一份协议,因为没毕业,所以不打算交五险,需要我个人同意实习期间若发生任何事与公司无关,我本人也同意。而公司人事部也同意了此事,但领导不同意,怕我万一出什么事了,以此协议为凭证要挟他们什么。我想问既然双方自愿签署,我个人也不会怎样,那么是
公司扣了我们的钱后却迟迟不向国家相关部门为我们缴社会保险费用
公司为我们开了社保卡,然后每个月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个人应缴部分,但是现在过去4个月了,还是没有向国家相关部门缴纳一分钱的保费,我可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46条获得经济补偿。我现在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如果在此期间公司去交了保费,我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获经济补偿的请求还能成立吗。
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是职工超生的乐园,其下属六公司职工赵红英超生已近三年【第一个孩:女孩,现已十岁,上小学五年级;第二个孩:男孩,现已近三岁】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领导装聋作哑、不闻不问,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之上,这样的公司有何颜与其他公司谈法律、打
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赵红英超生已近三年【第一个孩:女孩,现已十岁,上小学五年级;第二个孩:男孩,已近三岁】,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领导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上,这样的公司有何颜面谈法律,和其他公司打官司。 问题补充: 俗话说的好:店大欺客,公司大了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