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我得房子,补偿被告八点五万元,可是判决书中没有提到房子过户的事,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法院执行庭有义务给我出具房产过户协助执行书吗?房管局要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才能给我办理过户。另外过户时房屋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归被告缴纳,如果被告不缴,我该怎么办?
由女方借款付首付款,贷款买的房,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03年6月买的房04年5月取得房产证,06年10月结的婚,现打算离婚,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与男友在同居期间买的房子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女方要在结婚前改成自己的名字并争得了男方的同意,请问这样还要写什么协议吗?
请问律师大人:二人97年协议离婚,但一直同居生活,男女双方于2001年由单位货币化首付(同一单位,均为公务员),男方贷款买一处商品房,房证名和贷款名均写的是女方,现在孩子也大了,双方同意分手,但在财产分割上,男方无证据证明贷款是由男方贷的,这可怎么办?
我在老家县城有一处带院子的房产,产权证上标明属4人共同共有,4人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老房由共有人之一的D一家居住。现老房拆迁,而居住于此的D,瞒着我们其他3人签了拆迁协议,得了3套期房,并将3套期房登记为他的两个儿子,和他自己。 1 现在我们作为房产的共有人准备起诉E,在被告中是否还应该包括他的两个儿子? 2
两个离过婚的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同居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的努力下所得的东西属于共同财产吗?闹矛盾了女方能合法分得财产吗?受法律保护吗?
请问:两个因非法同居期间所得财产该如何分割?房产证等上只写有女方的名字,去年女的要分手,想独吞财产,并把我一家老小告上法庭。3月份法院开过庭了,我们互相都有请律师,但一直没有判决。而今日又收到法院的传票,说8月26日开庭,这合理吗?
我和男友去年5月份认识,9月份共同出资购买期房一套,94平,协议上是写的他的名字,现在分手我能不能要求把房子卖了,升值部分按出资比例分。还有就是我们同居一年,怀孕两次做人流,分手可以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看以后还能生育吗?要求一些补偿金合理吗?毕竟我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损伤。在我们没有分手的时候他们家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