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工伤至3级伤残,现企业正办理破产程序,对我们安置有什么具体明文法规吗,我们一般会怎么被安置,求律师给予解答
我父亲十九岁就在一家国有水泥厂上班,1992年被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尘肺一期,此后厂里承认他是工伤,一直报销医疗费,也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99年厂里改股份制,我爸跟厂里其他职工一样,也对了股,但由于企业设备达不到环境标准,造成污染,近年被政府勒令停产,现在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听说2009年3月份就宣告
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在未安排工伤鉴定前,被先安排选择破产企业安置方式,在选择提前退休后,我的工伤十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退休而不予赔偿,我认为企业破产对职工的安置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混淆,提前退休只是一种安置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应当获得此项赔偿。而清算组以已退休不再存在就业问题为由不予
我单位于2002年破产,我本人在企业破产前已退休,工伤认定为6级。在企业破产时对我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本人不同意,近几天原单位人来通知我说单位的工伤保险账户已停,我们以后不能再因工伤住院治疗了,让我同意当初给的医疗补助。他们这样做合理不?
如果要去民政部门办理一个残疾证,需要哪些条件? 还有本人不在户口所在地发生的工伤,应该去哪里办?求高手
我们企业是国营企业,1998年破产,一直每月发140元生活费,2011年进行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从进厂至2010年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及医疗保险2011年单位部分,补发了欠发的工资和生活费,给予职工每年工龄补助费200元.这样的职工安置方案合理吗?我们就没有要求一次性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吗?
我是一名退伍的伤残军人五级,企业转制,退养安置,每月仅仅开三百多元生活费,合理吗?几年了一直不涨,还不按时开,生活极其拮据,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