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生因注射药物位置错误给患者的身体造成伤害,而一直未好,现医院拒绝为病人治疗,该如何处置
在2010年12月份,一位56岁中年女性,因右手拇指指关节疼痛,到当地县中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腱鞘炎”,给予“封闭针”注射,因注射位置错误导致患者回家后不久就出现右腋窝淋巴结肿大,后整个右手疼痛,于是到县医院询问医生,医生承认是注射位置错误,随后在医院住院治疗,病情仍不见好转,医院要求患者回家,不再继续给
病人在医院急诊住院期间外出自杀,病人从医院出去十几个小时都没有通知家属,医院也没有找病人,直到公安部门找到医院才知道病人不在医院,我想起诉医院,医院有什么责任,病人是二级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