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卖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昨天去签合同但是合同有许多条款不合理,我们要求他修改,遭到他的拒绝。说是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不能修改。我该怎么办?
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和我,有两套房子。妈妈09年因病去世。爸爸现在找了老伴,在一起生活,没有办结婚证。请问这两套房子我是不是完全继承人?再一个我也马上要结婚了,对于这两套房子我是不是应该在婚前过户比较好?
感谢您上次的回答。但有一情况我要说明,我妈自小被外公外婆送人,虽一直有来往,但没赡养外公外婆。舅舅和姨妈就这点说:我妈房产没得继承(因为他们几个子女都轮流赡养外公,外婆早已去世)。但到公证处公证,必须有我妈签字,且无继承权。我咨询公证处的办事员,他也说像这种情况我妈得不到房产,要我妈签字,只是证明有
房子是爸爸和后妈结婚以前购置的 后妈嫁过来的时候带有一个女儿。未满18岁 后来爸爸重病去世,只有口头遗嘱,把房子留给我,没有书面遗嘱 去世前已经和后妈分居,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咨询过律师,被告知后妈和她的女儿都享有爸爸留下房子的继承权 我想知道如果后妈改嫁的话,她们还有房子的继承权吗? 除了她们主动
我计划买房结婚,已经付了购房定金,女朋友要求先与我领结婚证,然后我独自付房子的首付款,接着是办理过户,两人一起用各自的公积金贷款,把看中的那套房子买下来,房产证上只写上我的名字,即我是户主,这个房子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假设以后涉及到离婚问题,房产的分割如何处理?或者假设我在工作中出现意外伤亡,房产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产权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我们二人准备结婚,但想先把房产公证为二人共同所有后再由女方出款将房贷还清,从买房到结婚的过程中,该房产已由原来的60万升值为180万,请问如何操作才能使房产在以后万一二人离婚时房产所得利益得到均分呢
家原有房产两处,都是在农村是平房。一为三间一独院76年盖的。另一为六间一独院94年盖的。都是在我父母健在时盖好的,后来,母亲去世了没有遗嘱,父亲在两年后也就是96年又再婚。对方有一子一女,和我这边一样,都已长大成人,只有过年时才过来看看!之后,父亲突发急病死亡,也没有留下遗嘱.请问,如果说,房子属于我亲父
老头名下有一房产现老太太一个人居住 老头已过世30年了房照一直没变更 现在老太太想变成自己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变完之后可以视为老太太的个人财产吗?
1、请问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法律上叫赠予吗?赠予是不是说这是无偿的? 2、还有如果房产原来写的是父亲(私自写的)经过法院调解说房产留给子女,母亲个人过户给子女是不是合法的? 3、如果法院调解判定某个子女跟随母亲这个子女还要履行赡养的义务吗? 4、如果父亲从未抚养过子女,是否说子女不需要进瞻仰义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