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有专用的收费存车处,但我不知道(我07年7月份入住,平时上班很少在家),就把车放在了不收费的普通车棚内,我住的楼门没有监控(其他地方都有); 2、因大多数业主都没交08-09年的物业费,故我也没交; 3、丢车的当天我向小区保安报了案; 4、物业公司说物业费中的“保安”费只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且只
停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能要求物业赔偿吗? 1)停的不是地下车库,但是地上的专属区域。 2)同样的情况,物业以诋扣物业管理费的形式给予赔偿了。 3)物业频繁更换保安,造成保安对小区情况非常陌生。一个新保安上岗第二天车就被偷了。 车不是新的,二年左右,赔偿的时候会打多少折扣?
晚上回家停在自己住的楼下,第二天回家一看没了。去查监控是凌晨4点被盗的,门都有门禁不知是什么进出的。
我家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2010年7月购买的电动车,10月24日15:00停在自家楼下门口处,25日9:00出门发现丢失,经与物业联系查询监控无任何线索。请问此种情况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如何赔偿?
我的电动车不怎么骑,一直都是推回家。今年8月份物业通知不让车上电梯也把唯一的一条路上了链子锁,只有放到地下停车场,每年缴纳120元的充电费,还签了停车协议。我认为物业不让车推回家,车只有停在下面,只要停就得签协议。我们每月交有物业费,在自己的小区,装有很多监控,小偷可以进出自由,作为业主也太没安全感了。
我住百步亭花园华庭,按时交了物业管理费,7月的一天,停放在小区内的电动车,突然发现不见了,我们电动车进出小区都要发和交牌子,找物业交涉,他们说没有责任。请问,物业有无责任?谢谢!
我买的是2手房,房子是04年盖的,我是09年买的,今年在试水的时候楼下找我说我家地热漏水了,我家又找不到漏水点,找物业,物业说是住户自己的责任不归他们管。我该怎么办? 现在证明是自来水管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