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在浴室洗澡并在按摩房与人发生关系后被告强奸,现在原告身上有明显伤痕,一方说是遭强迫被打,一方说是后来价格没谈好才打的,现在双方各持一词。为什么派出所直接给案件定性成强奸。而不是嫖娼.伤人
被告强奸后因证据不足被监视居住,背后的故事和辛酸。我该怎么办
事情起因是在3月份的某一天中午.我之前在网上认识一网友,聊了几天后突然跟我说想去青岛看海,我正好也无聊没事情做就提出一起去吧,然后约定了先在当地住一晚,然后去第二天去青岛玩。后来3点多见面后。玩了会大概在4点左右由于我怕晚上去我常去的那家宾馆会满客。再就是那时候也没什么地方玩,所以就去先开了房间。结果开
事情起因是在3月份的某一天中午.我之前在网上认识一网友,聊了几天后突然跟我说想去青岛看海,我正好也无聊没事情做就提出一起去吧,然后约定了先在当地住一晚,然后去第二天去青岛玩。后来3点多见面后。玩了会大概在4点左右由于我怕晚上去我常去的那家宾馆会满客。再就是那时候也没什么地方玩,所以就去先开了房间。结果开
被告强奸 女的怀育6个月才找上门说是男的女朋友 当时他们来带着便衣 叫当事人取女的 或随便那兄弟取 因为当事人不在国内(回不来) 当事人说她们没认识这么久 孩子不应该是他的 来了俩三次 问题解决不了 被告强奸 现在当事人不在国内(回不来)需要那些真实证据或材料 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哥出去玩到我小姨家住了,有个和我小姨一起租房子的那个女的用钱厉害,她没钱了,到了半夜他诱惑我哥,发生了关系 可我哥身上没钱都花玩了 就打了个欠条,我小姨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就把欠条骗了过来,结果告我哥强奸怎么办啊,辩护的时候那张欠条有作用吗?怎么澄清呢?
我哥在10月15号左右喝完酒到一家收容卖淫女并提供交易场所的地方洗澡,被技师(不知道是卖淫女还是真技师)告强奸。原告人身上有被打的痕迹,不知道是真的技师被强迫.还是()因为事后价格没谈好发生冲突留下的。现在也见不到人,只是听派出所办事民警说我哥都承认了,也不说是承认了强奸还是嫖娼。让一家人心里都没有个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