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从13岁起经过大人和我自己 的同意下和一个大我8岁的人那时候主要是他父亲主动要求我天天追问我的情况下和他儿子订了婚。当时只给了总共三千元的彩礼。刚开始的时候他家对我们还不错过了半年就不好了经常吵架,等到了17.8岁自己懂得了什么是喜欢的时候,就有些不愿意但是我还是没有说独自承受下来,同时男方也对我有些意见,所以一直不和。我们双方都不在一起,所以他也没有给我每年的任何费用,都是我自己打工维持自己的零用,但我还是一直为父母所说的争光没有其他反抗,到2005年经过双方的父母说为了我们的婚事他父母和我父母商量让男孩和我父母同买一套房,一家一半的钱,当时我父母为了我也就同意了。在他父亲的办理下我们2005年底就搬进了新家。手续都是男孩的父亲一手操办的,花了三万多只给我们上了户口给了个户口本,没有房地契,房地契是写男孩的名字。我过了年就出去打工我父母在家住着,但是男孩和他的父母对此不满要求我必须结婚,那时候我是不愿,但为了父母我没有办法如果我不结婚的话我父母连住的地方没有。买房子的钱也没有,于是在他们的咄咄逼人的情况下我同意了结婚,在2009年的年底我和他在亲人的见证下结了婚。没有办宴席没有请客就我们两家人,结婚只给了我一千,我父母一人一千共三千,因为年龄还差半年的关系没有给我们办成结婚证,结婚后我发现他身体有些不适,是男人方面的病,于是我就和他说你有病就在家看病不出去了,因为我结婚是请假回家的我必须过完年还得去上班,我说你在家一方面看病一方面可以照顾我父母,等我做几个月就辞职回家去办结婚证然后就不出去了,他当时是答应了。在我走后没十天他就在家和我父母闹的不可开交,我妈妈还得每天当仙人一样的伺候他,他反而还不乐意,在没过几天没经过我的同意他叫我父母搬家,我父母问他原因他说他要卖房子看病,我父母就说看病我们可以想办法,那时候正是我侄女不好在住院,他跑去医院然后他就说我父母怕他,逃避他,他非的让我父母搬走当时因为我父母没有空理会他那么多就在医院,他就把我父母的那些家具衣物,包括我的衣服他都扔在外面整整淋了两天雨。我父母才找到当地的村书记来处理,因为买房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其他依据。只是处理了第二层修理的生活费5000元,当时他没有给钱打的借据期限是一年以后的那天还钱。就这样我父母搬出了那个家,他都没有告诉我,我还是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最后还是我姐姐告诉我,当时我气的差点死掉,我父母对他那么好他为什么会那样做,过了几个月后他给我打电话还是在我的追问下他才说是我父母想搬走,这怎么可能呢,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现在也都5.6十岁的人了,父母不顾我的婚姻要求去争气目的不就是要得到个安稳吗?这样的事我绝对是不可以原谅他的,他最后几次打电话我们都因此吵架,我说我们是不可能的了,你都这样做了,我怎么可能在回去和你过日子而不要我的父母,他就在我父母租的住处去和我爸妈吵架,打电话还恐吓我说我不愿意的话没有那么简单,就找人杀了我,又说让我去做牢,最可耻的事要求我补偿他青春费十万元。三天两头的去闹的我父母都不的安宁,我随后就回家,回家三个月直到过年了他们都没那意思把我接回去。我在家待了一年他们都没有去看过我,逢年过节他们也没来过,也没有说那些事,我以为就此平息。谁知他现在又接二两三的去找我父母让我给他处理好,我当然也只有一个肯定词,我是不可能和他在一起的。我现在去广州了,他现在说叫我父母回去住然后我们在结婚,他父亲说如果我不回去结婚的话就把他儿子送到我父母让那让我父母给他娶个媳妇,难道这不荒唐吗?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把我父母和我都赶出来了现在还得让我父母给他说媳妇,如果不是的话,他的告我要我赔偿他十万青春费,这还有天理吗?我也是陪你耗过了这么多年难道我就没有青春吗?摆脱不了这噩梦般的婚姻,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解决。谢谢!
我父母于2006年离婚,我母亲这4年期间一直和我父亲居住在一起共同伺养老人,请问一下这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现在我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三年以后办房产证,我们双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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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婚外情,发现二奶怀有身孕,现在该用什么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发现老公有婚外情,现在二奶怀有身孕,现在该用什么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二奶现在是跟别人离婚了。 现在是没有老公跟那个二奶在一起的证据。 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一年时间内的电话联系清单,这部分可以当然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