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中的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房能变现用来作为她的继续治疗费
我姊妹五个,我最小,母亲和我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去年十二月二十六号得了脑干堵塞,这时我们老家旧村改造,母亲获得了四万多元经济补偿,四十五平方房屋和四平方储藏室,分在了我侄子的名下,由于我母亲看病需要花钱,他交给我了四万元,由于需要继续费用,他要房子我想作价给他要钱,他不同意怎么办
我家兄弟三个 其中老三家三口是非农村户口 当时老三建筑房屋时平方不够 村委会就不声不响的把老太的名字写在了老三家的建房执照里 现要拆迁老人要求单独拿房子 可村委会说一定要和老三住在一起 可这样一来老人的平方不就给老三独吞了吗 请问 像这种情况我怎样去和村委会谈
爷爷奶奶的房子已过户到我的名下,三证都改成了我的名字(当时我爸爸为了房子过户给我,付了一定的金额的)。现在因为各种原因,爸爸想把房子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给爸爸的弟弟,但附加条件是今后爷爷奶奶生病住院的所有费用(包括平时的生活照顾)爸爸的这份都要由爸爸的弟弟承担。 现在有几个问题,1、这样的情况可以公证
请问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未按时协议执行是否属于合同纠纷?关于合同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请问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未按时协议执行是否属于合同纠纷?关于合同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从有记忆开始父亲就对母亲不好,父亲在外打工和另外的女人生活,因为父亲的不负责任,母亲97、98年的时候就提出离婚,父亲一直不同意,后经咨询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自动办理离婚,于是在2004年办理离婚。十多年与父亲也没有见过面,现在父亲家里打电话告知父亲瘫痪,说不回去就告我,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负哪些责
我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老房子翻新后,我爸爸和我大伯分家,各住各的,爷爷奶奶原来商量好在兄弟俩间轮番住,一家住一年。在我家住完一年后,就搬到大伯家住了,但是大伯的老婆和我奶奶有矛盾,因为我吃中饭的问题,大伯母跟奶奶吵架后,奶奶和爷爷哭着搬回了我家,这20多年一直都跟我爸爸妈妈和我生活在一起。期间没过一分
我爷爷奶奶有5个子女,老房子翻新后,我爸爸和我大伯分家,各住各的,爷爷奶奶原来商量好在兄弟俩间轮番住,一家住一年。在我家住完一年后,就搬到大伯家住了,但是大伯的老婆和我奶奶有矛盾,因为我吃中饭的问题,大伯母跟奶奶吵架后,奶奶和爷爷哭着搬回了我家,这20多年一直都跟我爸爸妈妈和我生活在一起。期间没过一分
我们这里老人拆迁了,拆迁时用的是老人的名字。但是按照拆迁房的费用需要10多万购买,并且要1年内全部交清,于是老人和几位子女都由于经济原因放弃,后由其外孙女接手交费,众人也都默认这套安置房属于其外孙女。但是由于我们这里是集体土地,安置房无两证,并且安置房5年内不能交易,所以产房还是挂在老人名下。老人目前已
我爸家里为4兄妹,女儿最大,同3兄弟是同母异父,我爸为3兄弟的长兄。爷爷生病去世后留有少许存款,存款一直由老四保管。爷爷在时,所有生活来源以及经济来源均由爷爷自己解决。爷爷去世后,奶奶一直住自己家,后来去女儿家住了几个月。现奶奶回到自己家后,在3弟的撮合下,要求奶奶去养老院,要我爸拿出养老费。现有问题如
事情是关于我父母和奶奶的赡养问题; 我奶奶共有6个子女(2个女儿和4个儿子),老大是儿子、老二是女儿、老三是儿子,老四是儿子(我父亲)、老五是女儿、老六是儿子,按照农村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是不养老的,所以就是4个儿子赡养老人; 早在80年代初时只有老六没有成家,其它三个儿子都已成家,并且在没有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