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要小孩,但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未婚。后来有朋友自愿帮助,以捐精的方式受孕(并没有性关系)。并且口头协议只是捐赠,男方不承担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且不能相认。
现在想签订一个抚养权的协议,请问不相认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有效吗?
补充一点:如果只是男方一人和孩子定期见面或相认,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我勉强还能接受。主要是不想让男方家人知道,那牵扯得太多了,毕竟是捐赠行为,只是我想要孩子。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条款才能有效?
我和我对象于2009年我们协议离婚,离婚时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离婚协议上没提及到孩子,只是关于财产的划分。离婚后对方已各种借口没有离开家,虽然我一再让其离开,但是其就是不听,有时候我把门反锁,而对方却从邻居家爬过来,本人嗜酒如命,整体发酒疯,有时候在外边几天不来,有时候半夜就走了,现在我孩子已经六个月了
我和我对象于2009年我们协议离婚,离婚时我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离婚协议上没提及到孩子,只是关于财产的划分。离婚后对方已各种借口没有离开家,虽然我一再让其离开,但是其就是不听,有时候我把门反锁,而对方却从邻居家爬过来,本人嗜酒如命,整体发酒疯,有时候在外边几天不来,有时候半夜就走了,现在我孩子已经六个月了
请问,外地居民在杭州做生意,有个人营业执照,可以在杭州法院立案申诉吗?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似乎需要在杭州有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才行吗?前两年曾经办过暂住证的但过期了。
你好,我想问问关于我和我妻子婚姻的相关问题:我和我妻子是09年10月1日结的婚,09年10月中旬生了一个女儿。昨天,我妻子从她工作单位结算完她六月份工资之后就离家出走了,把几个月大的女儿独自留在家里不管,出走之前我们也没吵架或者做其他伤害对方的事情,出走也没跟我打招呼,也没告诉我她的去向,我现在也找不到她!
女方23岁、男方29岁,小孩4岁,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无过错,但是双方没有结婚证,男方争取到小孩的概率有多大
离婚双方原协议定是男方每月给工资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女方为小孩的抚费,但现在他反悔了,只想给百分之二十。法院会持他的主张吗。原来的协议是否有效?
已分手男女双方方未婚育有一女,现年5岁,过去5年内,男女双方都在外地务工,小孩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抚养,小孩户口已落户男方。现男方准备与另一女结婚,孩子母亲即去男方家把小孩抢走,以扰乱男方未婚妻正常生活要挟男方满足其无理要求。现男方有意走法律途径,明确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请问男方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胜
我去年非婚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一周岁两周,想解除同居关系,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该怎么办?如果孩子抚养权不归我,我能向男方索赔些什么吗?请给我指点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