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兄弟两家的孩子都已成人,而且都是儿子想到外面批宅基地,把家里的四间房子两间做到父母的名下,另外两间做到一直来住到我家的奶奶的名下。这四间房子是爸爸90年时包括奶奶也一起批进的,钱都是爸爸出的。奶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是想问做到奶奶名下的房子等到奶奶百年之后还能以赠予的的形式给我爸爸吗?还是以立遗嘱的形式?哪个比较省事都需要去公证吗?如果需要公证必须哪些人到场。谢谢
1、我们和公公婆婆现在住的房子,是自建房,当初购买这房子的地皮和建房的启动资金(大概是几万)是我婆婆出的钱,其余的几十万是我丈夫打借条借款建的。但是房契却是我婆婆的名字。现在建房子所借的钱已还清,还钱时借款人退还给我们的借款是有我婆婆收下的,但是已经销毁,不能证明这房子是我丈夫出的钱。 2、我丈夫有姐
我给离异后的父亲买房子居住,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的,那父亲百年以后房子我是不是可以卖掉或者租掉,可是他另外找的老婆还是健在的,我是不是有权利不让她居住,谢谢!
我家的房子是2000年买断的公房,房产证上是公公的名字,当时我们都不知道他没去办土地证,现在他去世了,房屋面临拆迁,婆婆还在,但是土地局说他们不会给死人办证,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爸和爷爷都不在了,以前是我爸妈住着,爸去世我哥两和奶奶住,我结婚也在这住,奶奶回关里家了。我姑和大爷就把房产证拿走了,现在奶奶回来了。也要搬迁了。我想问我们哥两该怎么办
我的住房土地证是征用[1994年向生产队征用],现开发商开发。应怎样赔赏我才对。
我的住房土地证是征用[1994年向生产队征用],现开发商开发。应怎样赔赏我才对。
请问51年发放的土地证之后也没有换过,别人也没有在这块土地上做过至今还有效吗
请问51年发放的土地证之后也没有换过,别人也没有在这块土地上做过至今还有效吗?请问象这样的情况老房子已经早到了没有了土地一直荒草人生着,这样的情况现在应该算是宅基地吗?那这样宅基地现在我还是法律上的长期使用权吗?请专家回答谢谢!
请问51年发放的土地证之后也没有换过,别人也没有在这块土地上做过至今还有效吗
1951年的土地证是爷爷时办的至今没有重做过,房子早已经倒了不存在了请问这样是不是这块土地就是属于宅基地了,按国家规定宅基地有永久使用权?这样土地至今也没有被别人重新做过请问我对这块土地有使用权吗?51年的土地证还有法律效吗?麻烦请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我爸爸是一个无可救药的赌徒,从2008年6月份开始,他就疯狂的迷上了赌博,至今已经败掉了三套房和欠下了几十万的债,这些年当中爸爸没有给过一分钱妈妈,再这样下去一定会家破人离的,到最后受罪的就是我和我的妈妈妹妹,我的意思是,怎样才能把我爸爸名下的财产转到我妈妈或我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