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欠我巨额财产,久欠不还,我一怒之下把她的信息放网络上曝光不法行为的网站上了,但是我事后发现可能侵犯人隐私,后来删除了有关信息,不知道我的行为还会不会涉嫌什么犯罪的,会不会对我要回钱不利的?
请告诉我该公司及民政局及其下属福利中心的行为是够违法 请详细
现有一民政局下属的福利中心,接受某烟草公司的1000万元捐赠,设立了以该公司命名的一基金,开展了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的“母亲水窖”及“金色童年快车”两个公益项目,在改活动中该公司及其网站上打出了赞助用语大型标语和标牌、以教育活动形式在附近县级以上中学开展以含有该公司名称的赞助用语‘金叶映秋实,华彩写人生’的
我于2007年到一家公司,但一直到2011。10均未有书面劳动合同(因为我跟老板是朋友),其它同事也没有,现在我和老板有了矛盾,并于2011。9。20日至今未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旷天把我除名,让我签字,我未签,请问我可以主张公司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吗,可以主张哪年至哪年的,另这样的除名合法吗 后来在我和老板出现问
经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件,法院对非法冻结财产所造成的资产灭失部分不予赔偿,理由是公安机关未确认其违法行为,而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确认申请”置之不理。
最近我接到一个骚扰电话,开始是个男的打来的告诉他打错了,然后他就不停的打来,打烦了我就警告他在打就报警了。从这以后就每天不分时间的打几十个电话,接听也不说话回打就是开机早知道的机器回应。我报警警察说对方不说话这种行为不构成违法无法处理。叫我看见这个号码不要接晚上关机。难道这种行为真的不违法吗?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