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我方本在于镇镇府的人协商强制拆除违章建筑赔偿的事情中。随即后天,县政府直接派人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来了有好几个本部规划局、土管所……当时来强拆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有关批文的强拆令,也没有公告强拆的时间期限。这程序合法吗? 还有在强拆之前,镇镇府要求我方自行拆除,我方并没有同意。随隔几天,他们派人来
很多年前,邻居家因为房屋坐落偏辟,强行将他家大门伸出搭在了我家院墙上2.29米,大门占用了公共通道的面积,之后邻居想办法将多占的公共通道土地面积办在了他家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现在我们两家都新建房,按照规划局的规划要求他家的大门要退回去,让出公共通道,但他家在房子建好后依然把大门伸在公共通道上,说是土地面积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租借的门面是小区门口的门面。门面离地2米高,门面宽4米。因此门面外有个比较宽的台阶,房客在台阶上围了1平方左右的地方作为炉灶,我是二房东,房东是西部集团,前几天他们带人来说要将此炉灶拆除,说是不能跨门营业,但是我们的台阶只有顾客才会走过,并没有放在人行道上,也没有影响路人行走,门面也
2010年我们乡征收了50多亩田地作为水果市场建设用地,并将补偿款一次性补给了田地所有权者。但在此之前,附近部分商住户私下与我们征收部分田地业主交易,购置了小面积土地建筑了厨房、厕所等附属房共计六座,面积约为200多平方。由于当时我们乡政府认为他们是私自买卖,且没经审批私自违法搭建,在征收时便没有与违章建筑
我家的房子建于1993年是中国建筑二局四公司盖的 建在单位加工厂院内无房照 一共十套房 2005年单位把这个加工厂大院转让给公汽公司 并且没有通知这十户住户 (这十户都是以前单位的合同工,没转正所以单位当初盖房的时候就将这十套房给了个人,当时大家法律意识不够都没考虑房照的问题)去年2014年公汽公司来通知动迁 按无照
本人在自家的耕地上盖了1间平房,准备小规模的养殖家鹅,房子已完工。当事人也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就被城管强拆了,请问他们这样做违法吗?该怎样的要求赔偿?
我家屋前的20平方一层厨房属于违章建筑被乡政府强制拆除了可以
我家屋前的20平方一层厨房属于违章建筑被乡政府强制拆除了可以上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