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个小问题我弄不清楚,就是关于伤残鉴定的事,我是被告,原告做我的车,撞上了别的车上,他的头部受了伤,做了伤残鉴定,在法院通知我的时候说,你不同意鉴定只有7天时间重新鉴定,过了7天就不让你重新鉴定了,我想问一下,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我婶婶在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要求做工伤鉴定。但公司说要等好了才去做鉴定。。。。到现在已经有差不多7个月了。。。。现在身体还不太好,钢钉还没取出,胸口还会有阵痛。。。。现在去做 还可以做鉴定吗???这样的情况,有了什么损失?公司是否有欺诈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
我的案子是这样的,9月中旬我们机动车与顺行骑自行车人相撞,具体情况是对方突然左转弯至我们车前后又突然停下,导致两车相撞,对方右股骨骨折,应该是加钢板的治疗,对方起诉我们并申请财产保全,我们应该是下午3点开庭,但直到当天上午奖金12点才接到法院通知开庭延迟,理由是对方要做伤残鉴定,请问这样的事情是否合理,
我在工厂上班后出工伤事故,住院一个月后出院,右肱骨骨折,后回家调养。当时工厂通知我3个月后做鉴定,3个月后我从老家到工厂,然其又说6个月后做鉴定,我又回家。6个月后我来他们又讲一年后做鉴定.期间工厂什么费用也没给我,当时他们承诺的车费及在老家每个月到医院检查的费用过来后给我报销,现在他们又不承认
7.9日发生的事故 9跟肋骨骨折 肩胛骨骨折 划破肺 扎破了膈肌和脾7.28日出院 现在医院要求每周去复查 在家吃药调养请问 我们现在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具体怎么做?因为复议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如果仍让不满意 可以不签字 提起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