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我方在路上正常行使,对面来了一辆电动小三轮车,因为她反方向行使,我看到这种情况,我就改了方向,当我往反方向行使时,她又改了方向,这样使我们对面相撞。我想知道这个责任应该算谁的,双方的伤应该谁来负责。
我26岁 女 外地农村户口 在上海工作1年 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 是从事二手房销售的经纪人(月薪1000,补贴600 外加提成),是去年10月10号外出看房发生的车祸,当时我是搭同事的摩托车(无牌无照),在高架桥下面与对方的摩托车相撞的,对方(有牌照)是直行,我们是大拐(交通法则上是大拐让直行),所以责任认定全在
我的一个亲戚是帮私人老板开班车的,每天早上去市里接,晚上再送回去,私人老板不想每次空车去接,就途中带一些客去市里。前天清晨的时候,在路过一红绿灯处,有一辆农用车闯红灯,我的亲戚就转了方向避免相撞,结果速度一时降不下来客车就侧翻了, 当时车上还有二十几个乘客。事故发生后,我的亲戚主动将玻璃敲碎,将乘客
本人发生交通事故,警察认定为主次责任,但是因为对方受伤入院治疗,不愿去交警队处理,当时交警就开了个事故认定书给我,这个认定书不是三联单,而是他打印的,并敲了交警队的章和该警察的签字。 这个是否有效呢? 现在对方不认可这个东西。
我驾小轿车在没有指示灯十字路口三车道的中间车道以40码速度直线行驶,快到对面斑马线时,突然一辆无牌无证也无驾驶证的二轮摩托从有绿化带隔离的人行道上窜出,撞到我车右前门后部,车上二人没戴安全帽受伤。双方当时都看不到对方,都没有采取避让措施。请问对方是否应该负全部责任?
摩托车男子撞上我朋友小车后左灯当场死亡,在这里我想咨询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赔偿咨询问题
你好!2010.,10,9日我朋友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长乐市缓慢行驶在省道公路上,突然一位男子(40岁左右)驾摩托车撞在我朋友车后面左灯上当场飞出死亡。事故报警经交警现场勘查后,我朋友小车手续齐全,无喝酒正确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交警初步用传话为由关24小时后在移送看守所,说是等车痕迹鉴定,但不知何时可以出事故责任认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
有驾驶证 骑摩托车载3个人正向行驶在拐弯处与小轿车相撞 造成摩托车主与坐他车子的2人死亡 共3人死亡 小轿车主没事 !! 请问,事故责任比率大约各为多少??? 赔偿怎么赔?? 速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