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长春买了一套房屋,卖家拖欠物业费2900多元,说是物业当时给他家弄阳光房的时候把他家地板泡了,要求物业赔偿,物业说是当时房地产修的跟他们没关系,因此卖我房子的人想让物业进行赔偿 所以不交物业费 但这跟我一点关系没有,物业说了 谁住那谁交欠的物业费 所以这个如果不交接好,到时就是我来出这个钱。现在问题就是卖家就是不交物业费,中介帮忙调和也不行,够房合同上也写了,卖家必须把各种费用结清。想问下,这种事有必要起诉卖家么?一定会赢的么?全部下来费用大概是多少呢?
我们单位在2005年开始在单位大院内集资建集资房,在2010年3月过年前交钥匙(5年内共分7次交完款),但是没有任何的交房手续(就连抄水电表和检测房内设施都没),只在领钥匙名单上签领了钥匙,应该不属于交房。我房在二楼(一楼是车库),在4月被偷电线,公司什么也不理,被偷电线后,公司就把我们那楼的物业转给本公司旗下
买房时无凭据,只口头协议。在农村都无房产证,我居住了八年,并在上面加层,一直没说啥,现在我想卖掉,原建房者跳出来说房子是他的,并上法庭告我,我该怎么办
在A中介看了1号房子,没签看房协议。同天稍后在B中介也看了1号房子,签了看房协议,签看房协议前不知道是同一套房子,同时间C中介也推这套房子,C中介费用更低,最后在C中介交了定金准备买1号房子,B中介要告违约,说我不能在别人那买1号房子,看房协议和定金合同都是我的名字,于是我在C中介退了定金没有买这套房子。父母
2009年请胡某为我建造了一栋小楼房,完工后发现有多处质量问题,因此有2万多元工程款没有给他,我叫他修复以后在给,他说没法修复,最后就请他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和我们村的书记,调解主任等十余人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让我再付2千元,其余两万元,就当房屋没建好的补偿,但当时没写书面协议书,只是口头协议,两年后
2010年10份购买的期房,合同约定2011年9月30日可入住,购房时房屋销售商说该小区物业费每平米1.2元,但今年我按合同约定去钥匙时,该小区物业通知我说物业费每平米1.2元,电梯费另算,电梯需持卡使用,每人每卡每月12元,装修保证金2000元,还要另收装修电梯使用费(我家16楼大概要收1500元左右)。我想问一下,电梯费是不
我的家在重庆北碚复兴开发区,读书的时候把户口签了出去,毕业之后把户口签回当地,我现在的户口本上面的地址是农村北碚区复兴镇东岳村9组2号附1号,而身份证上面的地址也是这个,但是户口本上面有注明“城镇”字样,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享受开发区农村人员该享受的赔偿吗?
我的房子在装修的过程中,由于装修工人的失误,停水的时候漏关水龙头,导致来水的时候我家全部被淹,楼下新装好的房子也被淹,屋顶掉皮,木地板也有损坏 我的问题如下: 1.在此事件中,我是否需要承当责任?需要承担的话需要承担多少比例? 2.在此事件中,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在装修之前已经收取了装修管理费。
物业起诉我们,理由是拖欠物业费,并要求我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我们没有缴纳的原因是:2010年5月,因物业没有及时发现和疏通下水道,导致倒灌。我们家长期无人居住没有及时发现,物业也没有通知我们,是邻居打了电话才知道情况。我们与物业也多次沟通,他们拒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因此也损失了4000元。我一气之下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