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现信用卡恶意透支逃逸,如被起诉,一直未被抓住,待国家对信用卡透支有新的法律规定,那再被抓住的话是不是就适用新法律?谢谢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 从旧兼从轻原则
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如信用卡这个潜在问题爆发,大规模的人还不上钱,国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修订,如原来判5年的现在减轻至1年,那时再自首的话是有希望只判1年的吧?感谢您的回答
我光大银行信用卡欠款6000元(本金加利息),现在每个月都在还,只不过一次性还不完,银行是不是真的会起诉?我这种行为构不构成“恶意透支”?如果真的起诉的话会有什么后果?会构成刑事责任吗?很急,在线等待解答,谢谢! 我是在今年过年的时候因失业在家,期间有三个月未还才产生欠款的,以前一直正常还款一年多了,欠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信用卡总共欠19400元,暂时一下字还不出那么多,可是我每个月也还了,就是没还到一行说的那个数,算恶意透支吗 那先在在那我现在每个月还1000左右,直至还完为止,也不可以吗,可是也有还,有还款记录的那么怎么做
我办理的2张信用卡,借予同事,被同事恶意透支4万2千元,追讨无效,找同事开了借条。 后来凭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被告知,我同事所用的钱不是属于我,我无权追讨。 现银行找我追讨这4W2,请问应该怎么办?
两年前我的朋友借了我三张信用卡,昨天接到银行电话要还款,不还款就要起诉我。民生银行信用额为10万元的透支了5万,招行的透支了25000元,光大的透支了5000元,透支都是几个月前发生的,由于办卡时间过久我电话已换, 不知道透支了那么多钱,昨天接到银行电话后才知道。现在我无力偿还这些债务,我该怎么办。朋友也找不到
我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现在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来找我还钱,我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陈晓云律师,你说的确凿证据应该是由谁来出具。银行现在只有我的证件的复印件,就凭这个东西他能向我追讨吗。银行现在一直在推卸自己的责任,我问他们经办人在哪里,叫来和我对质。他们的解释是信用卡工作人
你好,今天去人行查询不良记录发现多了几个银行的户头,而且被恶意消费2w左右,我该怎么办?去公安局报案不给立案。请求帮助,谢谢。
我于2007年大概5月份在平安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期间有交通银行跑信用卡的业务员到公司去跑业务,然后我们很多人一起办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6月份我就离职了,然后到了吉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工作,11月份申请调到了临沂办事处,大概是08年下半年接到了济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说是我的信用卡在上半年透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