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因为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殴斗,双方都是赤手空拳进行撕扯,后被劝开,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我父亲上月发生意外事故,目前尚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未脱离生命危险,由于治疗费用昂贵,我母亲想出售名下一处房产,想咨询在当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谢谢!
2010年7月7日,郑某与胡某因爱情发生激烈纠纷,郑某在激烈争吵中提出要走,胡某说:如果你今天要走我就从四楼跳下出死得你看看,郑某坚持要走,胡某就拉住郑某的手不放,郑某用力一摔结果胡某就从四楼跳下了,郑某并没有施救,视而未见,只是打电话报警,就走了,待警察和120来后胡某不幸身亡,警察要他出派出所做笔录。这个
我舅舅和舅娘前段时间为了水的事情去找邻居协商哪知道随之就吵起架来,他们转背刚走舅舅就说脑袋晕的很坐了下去,坐下去就倒下去了,他们邻居在此期间没有任何救助,还是我舅娘叫一个路人帮忙打的120,现在我舅娘想向他们邻居追讨责任,咨询过律师说没证人就不行,请问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呢? 对方的大哥还是去叫了几个人帮
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一方打人导致轻伤害,对方起诉到法院,先已拘留当事人,伤人方愿意调解以及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但是对方不同意调解,请问如果判刑最低判多长时间?
双方邻里发生口角,一方当事人认定为轻伤另一方两个当事人也是认定为轻伤
发生在7月20多号的事情,大约凌晨4点30分我听到巷外传来很大的收音机声音,我出到外面就对着我对面的邻居张某说“人家不用睡啊,都不是人来的”.她二话不说就叫她丈夫儿子拿东西来打他.接着他丈夫儿子马上拿上木棒出来,条件反应我就连忙在家门口拿上锄头一下子锄了在张某的脚下...接着他儿子见我打伤他父亲,一家三口前拉
再婚老人,一方死亡,财产改如何继承,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何种关系?
目前,男方83岁,有退休金、住房是老太的,但老头花了2万元装修,随后老太又拿此房和自己儿子的房子互换了,有亲生子3个,都已成家立业。女方65岁,无经济来源,有亲生子女2个,也都已成家立业。现在,老两口独立生活,不跟子女一起住。双方儿女平日和过节回去看我老人,老太的女儿因住的比较近,老太腿走不了路时女儿偶尔
我老爸和别人打架,造成对方重伤。原因是村里的那个人趁他家兄弟多,在村里想做霸王,动不动就打人。有一天,清明节前的一天,村里人扫墓回来聚在一起吃饭,他拿起木凳就想往我老爸头上敲结果被我老爸摔倒了,那事之前解决好了。前几天我们村的一个老人不在了我老爸去帮忙,他的另外两个兄弟上前挑逗我老爸,他的一个兄弟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