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女方怀孕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20万怎么办
您好!我在三年前在工作中与女孩相识恋爱,男方大女方12岁。在恋爱二年半的时间里,女方与男方生活在一起,男方做生意,女方未上班,女方未参与男方生意。去年底准备结婚,在准备办理结婚证的头天晚上女方无故发脾气,女方因此未同意办理结婚登记,并提出来要分手回娘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省),后被男方劝阻。原先经双方商
未婚怀孕2个多月.因性格不和.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赔偿并带有要胁.请问怎么办
一年前相识,3个月前联系上,因彼此不了解所以在一起了,了解后发现性格不合,女方太懒,因为自己忙于生意,女方来我这后还得伺候她,在一起没几次,因性格不合,我采取了不搭理对方,正准备说分手的时候,女方拿出化验单说怀孕了,已经8周了,期间从未提起过怀孕的事,我想把孩子做掉,但是女方不同意,如果打掉的话,女方
我是女方,男方主动提出分手,现在男方上诉要求赔偿恋爱时候给的1万块钱。
我家是洮南的,我是姐姐,我妹妹结婚前处了一个对象,当时处的时候男方领媒人来我们家给了我们一万块钱,当时也没说这是什么钱,可是过了几个月后男方提出分手来了,事情本来应该结束了,可是就在几个月前,他们家提出了上诉,上了法庭,要求赔偿这一万块钱,当时庭上没有判决什么,也没宣布什么结果,可是前一段家里就收到
恋爱期间一起买房结婚,在女方怀孕后,男方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买房和装修房款
恋爱期间男方出5万,女方出6.5万一起买房,在买房后装修中,男方给了10万,女方也同样出了3万,最后还借了外债5万,但就在女方提出要准备结婚时,男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先让女方把房子以购房形式公证,因为男方不是本地户口,房产证是写的女方名字。女方没有同意公证,说让结婚后添加男方为共有人。最后发现男方是以房子
去年11月份恋爱发生关系,12月份感情不和分手,今年5月份女方找到男方说怀孕了,要求男方负责,男方在女方家人要求下去医院为女方出钱做了引产手术,现在女方家人还说没完,一直想要更多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男方和女方恋爱期间已经和其它女人上床后,和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时候发现自己怀孕
男方和女方恋爱期间已经和其它女人上床后,和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男方表示不愿复合并让女方把孩子打掉。女方做检查时医生已明确表示女方身体不可打胎,但女方还是在男方的逼迫下做了人流,并且于手术当日服药自杀,因发现及时抢救回来了。女方因打胎一事精神恍惚,两次自杀未果。男方家里也不给个交待或者
恋爱期间女方问男方要一万块现金买东西,现在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钱
恋爱期间女方问男方要一万块现金买东西,现在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退钱。因为当初有同居关系女方不同意,法律支持吗?
情侣分手,女方怀孕,男方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还要求赔偿恋爱期间所花费用
情侣分手,女方怀孕,男方不承认是自己的孩子,还要求赔偿恋爱期间所花费用,还跑到女方家里告诉家长及女方身边朋友,女的河北的,男的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