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改期间,我曾于1993年、1996年两次向原工作单位缴纳购房款,有单位的收据为证,收据的收款名称是“预收购房款”。但单位将购房款挪作他用,一直没为我们办理房产证。2005年我已调离原单位,2009年原来单位想拆掉我的住房,并说我没有享受房改房,房子没有卖给我,理由是没办房产证。真的是这回事吗?我们该怎么办?
购买房子的合同时是我父母去办理的,合同是我母亲的名字,房屋使用权证名字是我的,是父母赠予我的房子,名字不一致会不会影响到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是否需要和开发商要求更改房屋购买合同的姓名呢?
单位住房,以前由于单位领导把房子抵押贷款,所以房子都未办理房产证,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房子有95个平方,赔60个平方,装修只赔2万,请问应该怎么算这个赔偿问题啊
房子的购房发票和合同是女方名字,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这些都是在婚前,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呢?若女方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家于我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交付了全部房款。 但是由于房子属于期房,直至今日尚未拿到房子,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而现在我即将结婚,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依此情况,我的结婚注册证日期肯定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 对此我父母极度不信任女方家。 请问,这种情况下,房子产权到
税务扣押拍卖房产,房产证登记人和实际占有人不同,有争议的问题
情况说明: 今年7月21日,在本市有一场拍卖活动,拍卖的标的物是本地地税机关扣押的本地一建筑公司的 房产,有产权证,该建筑公司没有异议。该拍卖行为已经在本地市级报纸公布三次,现在是第三次 ,前两次均无人报名承拍。 我有意承拍,但是经过我调查,发现在如下问题: 该房产为原为本地农机公司住
你好,我和男友今年9月份结婚,还没有登记,婚房是他父母出的不到三分之一房款的首付,剩下的部分将由我和男友婚后共同还贷。现在房子只签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写的是我男友的名字,还没有签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我和男友都同意,以后办房本时能不能写我和男友两人的名字?假如我们以后离婚,我能得到房子多少份额?做婚前财
我和女朋友准备共同出首付在广州购买首套新房自住,由我一个人承担公积金贷款和还贷,请问如果在购买合同上写我们俩的名字是否对银行批准贷款有影响?我的户口是广州的,但女朋友的不是?目前我们没有领结婚证。
婚前买房,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均写两个人名字,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但要登记结婚为不伤感情,购房合同及房产证均写两人名字,现在女方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