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人,我母亲在深圳一家家政公司宿舍跳了身亡,公安部门判定自杀,但我起诉了我母亲工作单位,法院判决该家政公司赔偿我47000元,家政公司不理会,出事后就逃跑了,但家政公司每年还在工商局年审.我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一个半月才联系上承办法官,我非常担心承办法官不作为,因为我在武汉不能提供该家政公司的财政状况和线索,如果到半年承办法官告诉他没钱,要终止强制执行,要等到他有钱后在申请强制执行,那我起不是要不回来我的钱了吗? 有什么法律办法解决? 或者督促承办法官?谢谢各位律师了!
请问各位律师;交通事故索要的对方赔偿,如对方无存款和能变卖的财产, 法院的所谓强制执行会对其如何处理?我现就遇到这样的么托车司机,他车又没买任何保险人又没钱还是外地人,交警出责任任定书断他陪二十六万,现交警调解对方只愿出一万元要求结案,如他确实无钱无财产的话我不收他一万元上诉到法院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
法院强制执行完毕的房产又被被执行人撬锁破门侵占,该走怎样的司法途径?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有法律问题想向您请教! 即:法院已判决又强制执行完毕的房产纠纷案,现在该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哪一个部门具体受理此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999年我家与另外三家合伙集资修房,2000年房屋修好以后,其中有一家多占了我家一套房子,后我方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审判监督庭再审,
怎样维权未到期铺面被法院公告要求几天内搬离,不搬要强制执行。
因房东向银行贷款到期未还,被银行告了,房东向法院说是此房产租给人20年。(注不是我租20年,在发公告那天我才知道他租了20年给人。而且我在和房东签定合同是和他本人签的,时间是签5年),在他贷款前签的。现在实际也是我在用这个铺面,法院公告要求几天内搬离,不搬要强制执行。
我有一套房子买时写的别人的名字,去年3月法院判给了我,直到今天都没过户,如果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收费吗?怎样收费?
调解书上让我给前妻3万元,期限一个月,到期不还再加3万,如果真的还不上,法院会怎样强制执行,我的工资是每月2千八,
如果法院的判决嫌疑人的家属不执行,法院的人说他们执不执行是执行厅的事,那我应该找法院还是找执行厅?应该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案件判决后,我们向法院真情了强制执行,但是快一年了,法院却没有任何动作,被告有5个人,未必每一个人有财产?而法院总是以在搜集资料为由,迟迟没有答复。是我的亲人被杀,本来全家都还没从伤痛中出来,还要来处理这些事情,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死刑,法律却也没保护我们的权益,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案件判决后,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快一年了,法院却没有任何动作,被告有5个人,未必没一个人有财产?而法院总是以在搜集资料为由,迟迟没有答复。是我的亲人被杀,本来全家都还没从伤痛中出来,还要来处理这些事情,凶手没有得到应有的死刑,法律却也没保护我们的权益,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老公公司所欠债务,在所居住房产证上只有他老婆和岳父母的名字,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吗?
判决书已下,现已经在强制执行期,现所查他本人居住的地方,房产证上只有他老婆及岳父母的名字,他本人一套房子已经在诉讼期间已经卖掉,并进行了转移,法院可否执行他现在所住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