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几年分到单位的公房,一直居住到2007年3月,单位未经居民允许强制停水停电,并将房顶破坏使其不能居住,然后才贴出通知告知居民限期搬出,房屋需要拆迁,赔付一定金额,但一直至今仍没有解决,期间去问过多次仍没有没有结果,房屋地点处于开封市中心地带(相国寺附近,一级地段),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赔付?
我父亲有一公房且为该房屋的承租人,此房原是我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原房屋承租人是祖父,我父亲有兄弟4人,该房屋是祖父去世后,由于次子虐待祖母,经过其他两个子女和祖母商量,一致同意让祖母将该公房承租人求变更给我父亲,其余3个子女未同父亲签订额外补偿协议。该房屋承租人变更给我父亲至今已经12年多了,且该处房屋户
我在长宁有套公房 目前已经在拆迁中截止日是今年3月9日 房屋就我妈一个户口 现在的安置是给一室户加动迁款 我想问一下 可否能拿到两室户 注:房间面积14.9 厨房4.5 卫生间隔用 他们说公房拆迁只算卧室面积 是否是这样 谢谢
母亲以前单位分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整个单位都是),现在要拆迁了,请问一下这个拆迁的赔偿标准,希望各位律师能不能提出点相关的方案共我们参考一下,谢谢
母亲以前的单位分到一所50平方米的公房,后来又在边上加了40多个平方的厨房,房子没有房产证(整个单位都是),房子分了以后单位又和别的厂联营,母亲又到了那个厂里(现在退休了),现在问题是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要拆迁了,不知道没有房产证,拆迁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请律师给点解答,谢谢
多年前住掰间,因和对门不和打仗卖了,在中介签得简单协议,3个月后买我房子的人又把房子卖给了原先的对门,这中间我怀疑有问题,因是公房一直没有更名,还是我老公的名字,取暖费也一直是我老公单位交,现在拆迁,我可以要房子吗?
本人父亲属于企业单位的职工(本人和父亲同单位),母亲是属于合作企业的职工,53年的时候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住房。父亲在96年去世(无遗嘱),母亲因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就把这套住房转租给我本人,本人承担该住房的租金和水电气等费用(承租人为本人)。母亲在2005年去世(无遗嘱),现在今年单位拆迁该房,本人全额购买
你好: 我是罗庄区的一个村民.我有一处养殖厂现正面临拆迁赔付的问题.因我的养殖厂是以前村改造拆迁的时候,把我的老宅子拆了后没给予赔付款,我们要了现在的这个地方建了个养殖场.同时也是我们的住宅地.现在又面临二次拆迁,我想问的是,拆迁赔付建筑物的同时.是不是也要赔付宅基地的赔付款??我们不签字的话.
我家的房子处于市中心地段,属于破产企业公房,原来因无厕所不具备房改房条件,所以未能转为私产,现改造后,具备房改房条件了,但托管方武侯区房管局不予进行公转私手续。 目前可能牵涉到拆迁问题,因为我们整栋楼16户人(原单位职工)的房屋,产权都属于公房,我想请问,到时候如果不满意拆迁条件,作为公房承租人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