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因为和别人发生了口角,对方冤枉小明偷东西,但事实小明没有偷。于是小明在晚上就带着两个朋友去砸烂了对方的一块玻璃和两只鸡。事情发生后没多久,小明就出门了。可派出所通知小明回去录口供,此时小明已在外地,派出所传唤不到,就网上通缉他,直到小明在外地用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时才被缉拿归案。直到现在,小明已被关押超过半年,尚未处理就是一直拖。请律师办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们公司有两个司机在送货回时将包装箱卖掉了几次,价值一起约900元左右,和跟车员一起分的,后来被公司发现,但此时被公司报过警,两个司机和两位跟车员在派出所里笔录的都是共有900多元,买方称具体数量他也记不清楚,但在厂方的利诱和威逼下,叫两个跟车员写了份东西在老板那里,说有卖掉了12000元的包装箱,公司高屋就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您好! 我一个朋友在物流公司上班刚一个礼拜,因为他库房的同事发货的时候多发了10台货,事后司机不承认,办公室的人出主意司机再来送货的时候偷他的货,当时偷拉货的时候库房只有他和他师傅,因为他师傅怀孕了所以让他拉的,他刚去对库房不熟悉他师傅给他指路让他拉,他师傅又给另外一个司机打电话把货从库房里的另一个门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13号刑拘留鉴定书是19号的。
这种情况符合涉嫌《第280条伪造公文罪》或是《305条伪证罪》吗?
答辩人引用法院判决书内“认定李XX借用了高XX的身份证和相片办理登记手续”。 答辩词上他伪造成法院判决书内“认定高XX同意并授权李XX办理登记手续”。 这种情况符合涉嫌《第280条伪造公文罪》或是《305条伪证罪》吗? 本案件是行政诉讼案,涉嫌伪证犯罪,应当在行政诉讼案提出、还是报警处理、还是另提出刑事起诉!
如果3年前我18岁,当时觉得跟婴儿发生性关系太残忍,不知道幼女是14岁以下,不知道儿童是14岁以下。不知道少年是15岁-20岁。但是不知道有嫖宿幼女罪这个刑法。当时看到阴道以为是不能在发育的了,后来才知道是10岁幼女的阴毛。看到这个女孩而嫖宿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涉嫌嫖宿幼女罪了么?请回答的详细点,谢谢!
如果3年前我18岁,当时觉得跟婴儿发生性关系太残忍,不知道幼女是14岁以下,不知道儿童是14岁以下。不知道少年是15岁-20岁。不知道有嫖宿幼女罪这个刑法。当时看到阴道以为是不能在发育的了,后来才知道是10岁幼女的阴毛。看到这个女孩而嫖宿这种情况,只看了她的阴道。这种情况涉嫌嫖宿幼女罪了么?一定会被判刑么?请回
如果3年前我18岁,当时觉得跟婴儿发生性关系太残忍,当时不知道幼女是14岁以下,当时不知道儿童是14岁以下。当时不知道少年是15岁-20岁。当时不知道有嫖宿幼女罪这个刑法。当时当时看到阴道以为是不能在发育的了,3年后才知道是10岁幼女的阴毛。当时看到这个女孩而嫖宿这种情况,只看了她的阴道。这种情况涉嫌嫖宿幼女罪
如果3年前我18岁,嫖娼了一个女的。当时觉得跟婴儿发生性关系太残忍,不知道幼女是14岁以下,不知道儿童是14岁以下。不知道少年是15岁-20岁。当时不知道有嫖宿幼女罪这个刑法。当时看到阴道以为阴毛是不能再长了,后来才知道是10岁幼女的阴毛。看到这个女孩而嫖宿这种情况,只看了她的阴道。这种情况涉嫌嫖宿幼女罪了么?一
我媳妇在一家会计培训公司上班,在不知情公司诈骗的情况下被海淀派出所刑事拘留,现以涉嫌团伙诈骗被检察院
我媳妇在一家所谓的会计培训公司打工,上班接打电话,结果公司员工全部被抓,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期间没有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家里也没有收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通知书,我媳妇就是在他们公司打电话让人办会计证,那个证一万多一张,老板告诉他们公司是合法的,证是真的,她们所有的员工在被抓前都不知道证是假的,现在检察院以涉嫌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