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是2002年结婚的,但没办结婚证。现在关系不好我已经搬出,没有小孩。现想办单身证明,可我到派出所去开时,开出来的证明却是我已婚,她未婚,我和她的户口都是在一个户口本上,户口本上我和她都是未婚。我要求派出所给改个来,派出所说要拿户口本来,可她不给我户口本。我去民政局开我没结婚的证明,民政局也要户
我的户口页上婚姻状况是空白的;要证明未婚,需要从法定结婚年龄一直到现在的时间内,相应的民政局给出无婚姻登记证明; 我是2005年毕业,当时很多人都讲毕业后户口会在所在城市放置2年后自动打回原籍;我是2007年把户口挂到了人次市场处;今年才知道,原来户口并没有留在本市,而是在我毕业的时候就迁出来,却无落脚的地
2010年我老婆的娘家拆迁,安排有2套房子儿子和女儿各一套,当时拆迁时户名写的是我老婆的哥哥名字,今年拆迁房盖好了,想装修入住前,想更改户名为我老婆的名字,可以吗?怎么更改?
在成都龙泉驿区,因房屋问题而结婚,结婚时间不久二个月,但现在女方因为个人感情问题不愿在一起,她的心中有另外一人,该如何恢复婚姻自由?我是那个另外一人! 请各位帮忙给些好的介意,现在的她天天为了这事而忧心,整个人都变了,以前爱笑爱闹,很开心,但现在的她成天一个人发呆,谁也不想理,如果协商离婚是否要交陪
婚姻存在下,以有的共同财产如何保障各自权力,有何方法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以有的存款在没离婚的情况下,能分割吗,男方的支出远远大与女方,男方利用婚姻寸在不断地大笔支出,女方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分额不被侵犯
我和现在的丈夫在今年6月底在四川成都领的结婚证,但并未举办婚礼,本来原定10月中举行婚礼,8月我提出回云南昆明的老家,他不赞成,在我会到昆明留下工作时候,他要求我必须15天会他家,我不同意,我要到举行婚礼的时间,也就是10月才回成都, 为此他就提出离婚,我要求他到昆明这边办离婚,他不过来,我也没钱过去,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