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买房了,首付都是他的,贷款由他负责,只是以后生活费的什么的我负责,因为男朋友话以后用我名字再买一套,但以现在资金看,应该要很久很久。我应该怎样保障我的权益呢?不登记房产证名是否还有其他办法?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房,购房款全部由妻子一人出资,怎样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老公失业10几年,一直没有工作,全家人(夫妻加上我们女儿共三人)生计全部由我一人靠打工收入维持,后来我用继承父母的现金遗产,加上10几年的打工积蓄进行股票投资,赚钱后打算买房,但老公一分钱也不出,他家人还有非份之想,但我非常想改善居住环境购一套房,现在的问题: 1.一旦离婚这套房产怎样分配? 2.一旦离婚
婚前双方一起出首付买房,首付中有贷款,但是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女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1.首付中的借款和其他贷款均为双方一起还贷,这样的话,只是少写了女方名字,女方需要怎么办? 2.财产公证是否能解决问题?是否能保障财产增值部分的权益?